十三不靠——家庭装潢焦点访谈

§☆不了解市场行情,买材料无异坠入云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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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上街买装潢材料,由于对行情不够了解,往往坠入云雾之中。见利忘义的商家实在不少

●汉字中的“信”字是由“人+言”构成的,显示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对“言而有信”特别看重。然而,现在怎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信用”越来越不值钱了?

我对你讲一件我了解的真实故事。

就在我们新村里有一位王先生,上个月到锡沪路上去购买坐便器。左挑右挑,后来挑中了某品牌,便和商家讨价还价。商家开出最低价1500元,王先生嫌太贵。就当王先生即将离去的时候,商家声称他们是该品牌坐便器在本市的特约经销商,1500元已是厂家的直销价,他们可以保证这是本市的最低价。

●王先生这下子不得不相信了。

于是他决定掏钱购买。可是在几天以后,王先生在其它地方购物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个品牌的坐便器,便有意无意地去问一问价格,一问才知道只有800多元,心中大为不快。

王先生于是向商家去交涉,商家一口咬定两者不是同一种货物,而且双方是“愿买愿卖”。无奈之下,王先生勇敢地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后来尽管经销商仍然诡称双方是“愿买愿卖”,纯属自愿,但是法院还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规定,以及民事活动中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类似于王先生这样的遭遇,今天实在是太普遍了。不过,像他这样能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顾客还是太少了。

实际上,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商家所销售的所有商品都必须明码标价,而且要标明实价。如果标了价格以后等待顾客砍价,商家就已经违反了《价格法》。因为顾客没有议价能力,既不知道进价,更不知道商品的成本,砍价完全没有依据。

古往今来,有远见的商人都懂得“信誉就是金钱”的道理。但非常可惜的是,当今更多的经商者则是见小利而忘大义。言而无信、真真假假居然成了某些人最主要的挣钱手段。像以上这家“特约经销商”这种急功近利的投机行为,最大的损害还是企业自身行业的形象,无疑是慢性自杀。

●有一些商家对于前去选购装潢材料的顾客百般吹嘘,可是实际质量却不尽人意。

从2000年度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的573起建材类投诉看,瓷砖、地板、涂料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比如说,有一位顾客王某花了2500元钱,在一家建材贸易商行购买了139块“优质”抛光地砖。运到家里后,装潢人员按照产品包装说明书进行施工,可是铺贴以后却发现,所贴的地砖表面有水泥的黑颜色泛出。这位王某是个聪明人,便设想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景,分别用醋、酱油、蓝墨水滴在地砖上分别进行试验,结果发现,即使用清洁球擦洗也无法擦掉,而且越擦越脏。王某认为,一方面地砖的质量肯定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在购买的时候,商家也没有能如实介绍商品的性能,所以认定自己是受到了欺诈。在与商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勇敢地向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进行投诉,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另外一名顾客在某地板厂营业大厅购买了价格为110元/平方米的康帕斯“一等品”地板,在铺设过程中发现,这一批地板规格非常混乱,企口高低不一、厚薄不均,使得已经铺好的地板线缝对不齐。顾客与地板厂售后服务部联系以后,厂里调换了尚未铺设的不合格地板,但是对于已经铺完的34平方米地板却不肯赔偿损失,事情至今得不到解决。

●一些建材商千方百计玩弄各种手法欺骗顾客,最常见的手法是什么呢?

归纳起来是这样几句话:就是,在计算公式上“做手脚”,在测量工具上“调花枪”,在计算器上“玩猫腻”,在销售合同上“钻空子”。这其中,又以购买木材最为典型。

顾客梁某在一个木材经销商那里购买了1立方米木材,一共16块木板。可是回到家以后一测量,发现只有0.57立方米,相差太大了。于是,梁某前去理论。但是经销商只肯补给他一块木板,也只有0.05立方米。在两度遭到欺诈以后,气愤的粱某向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在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到木材市场三次,但经销商的态度蛮横得很,甚至从顾客手中抢走计数单,企图抵赖。后来消委会以法律相告,经销商才不得不赔偿了950只元钱。

●这也可以使我们联想到,如何刺激经济增长、打开消费者的钱袋子,除了经济因素之外,还有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因素,即为了防止上当受骗,顾客正在不得不谨慎花钱、谨慎消费。

所以说,政府应该从法治力度、社会规范等控制技术角度采取措施,以优化消费市场的社会心理环境。到了那个时候,“信”(信用)不信由你,而买不买在我、法不法就靠政府了。

有了诚实、公正、信用的商业伦理,百姓花钱胆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