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過不避大臣,獎善不遺匹夫,這的確是一種很好的觀念,也是一種需要以法治國的觀念。
然而,法家的思想卻對法律的影響進行了強烈的渲染,並將其作為了重點。
“殺雞儆猴!”
“你沒有注意到道德的重要性。
他們覺得人性都是逐利的,沒有任何的道德(一)標準,因此,必須用利益和榮譽來**人們。
就拿打仗來說,隻要有戰績,就可以得到豐厚的獎勵,甚至可以得到一個職位,這樣可以鼓勵將士們去打仗,或許這就是秦國大軍如此厲害的一個重要因素吧。
不過現在的蘇福已經不用了,因為法家太過依靠國君的實力了,蘇福的實力明顯不如先祖。
李斯這個法家出身的人,自然不可能隻負責修改律法,而法家出身的人更多,但是蘇福卻特意將一些儒生混入了律法之中,讓修改後的秦律變得溫和一些。
等李斯和法務大臣站起來領命的時候,蘇福再次開口:“修改法令之時,還請張良大人多多留意,諸位若是有什麽不解之處,可與張良大人商議。
三個月後,新的法律必須修改完畢,所有的奴隸都必須按照新的法律被釋放。”
蘇福將儒生和張良都派了過來,李斯知道,秦國的律法之道,怕是要動搖了。
李斯深深地望向了酈食其,也就是那一位儒生的代言人。
李斯並不反對諸教兼而有之,但李斯卻認為,秦國的治國之道,當以法律為重,其餘諸教為重。
李斯雖然為大秦的前途感到高興,但也有些擔憂,害怕扶蘇會不會把律法放在第一位。
(..(二)這兩年裏,扶蘇所受的苦,李斯並不知曉。
可是李斯卻知道,扶蘇已經不是當初那個扶蘇了,眼前的他,還是那個溫和、溫和、有禮、有禮的少年。
可是現在的扶蘇,已經沒有了當初的懦弱和溫和,現在的他,做事雷厲風行,心地善良,可對需要懲罰的人,他從來不會心慈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