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一億歐元的收購價格,這這樣的交易無論放在哪兒,都是一筆大買賣。
而且,不是剛買過一億這個門檻兒,而是這個價錢很有可能要超過一億五千萬歐元,大概率還是一筆過,不帶分期付款的。
其實,這樣的交易,分個期什麽的,不是什麽問題。
現在就連買個球員什麽都要分期付款呢,有些時候還會一個球員兩家俱樂部各有百分之五十的所有權,這都是常事兒。
畢竟,不是誰家老板都是頂尖土豪,不在乎這三瓜兩棗的。
除了豪門俱樂部之外的不少小球隊還是要精打細算,才能把日子過下去,他們可豪橫不起來。
曼城這邊兒的情況有些特殊,估計現階段隻能是接受你付錢我交權的方式。
分期付款什麽的就別想了。
更不要說股權置換這些操作,基本上沒可能。
主要是那位總理大人在完成交易之後,就得準備找個地方避難了,英格蘭這邊兒並不安全。
懷璧其罪的道理,不用多說,還是能明白的。
兜裏揣著幾個億的的資金,還被自己所在的國家通緝,你不得不防一下,有人會落井下石。
永遠不要高估別人的道德底線。
平常可以隨便說金融自由,到了關鍵時刻,你再看看是不是真的自由吧。
律師,監管部門,輪番下場,收割倒黴蛋兒這種事兒,這幫人可是最擅長的,賺錢嘛,還管丟人不丟人?
能撈到實惠才是真的。
不過,曼城隊的這位大老板也不是什麽軟柿子。
在政壇混了這麽多年,多大的風浪都見過,現在隻是被困住了,遠說不上山窮水盡。
況且,雖說是被通緝了,但真正能過來抓人嗎?
更多的還是製造出一個聲勢,讓這位曾經的實權人物沒辦法重新回到本國的上層圈子裏。
要不然,為什麽或不及家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