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群的退休生活

第二十六章 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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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看守所,坐進已經打足暖氣的車子,羅群仍覺得禁不住渾身發冷。

羅招弟的話並不是很多,基本都是羅群問什麽她說什麽,自然交代的東西也不多,但從羅招弟簡短的訴說中,羅群知道了這個世界上一個人可以惡到什麽程度。

據羅招弟所說,二十六年前的冬天,她的確在天鎮縣的供銷商場拐過孩子,而且還不止一個,但是具體什麽時間,因為年代太過久遠她已經說不清了。

因為已經臨近過年,那時的供銷商場早就已經比平時熱鬧太多了,許多人生下孩子後,為了能繼續上班賺錢,小孩基本都是由家裏的老人在帶,而那時候去逛供銷商場的,大多都是以這些老人為主,而大部分老人,都會帶著孩子出來。

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老人帶小孩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疏忽,因為思想上的不同和年紀大了精力有限,無法一直看管住孩子,這也給羅招弟這類人有了可乘之機。

那時候的羅招弟才剛剛入了這一行,沒有錢,也沒有根底,又年輕,是她整個人生中最貪婪的時候,她一門心思想要拐帶小孩賺錢,壓根就沒想過被抓會有什麽後果,短短一個月,在同一個地方瘋狂作案三次,還均被她得手了。

她很聰明,那時候車票審查並沒有像現在那麽嚴格,又要刷身份證又要人臉比對做到真正的一證一票,但那時候哪查這個,頂多會在火車上臨檢才會查一查,而且被查到的概率也極低,所以她就用以前在出賣身體的時候,偷的姐妹的一張身份證提前買好車票,而且一買就是好幾個地方的票,一旦小孩子得手,她便立馬隨機選一張票坐火車南下,將小孩子盡快出手,她手上絕對不留孩子,這是她入行之後給自己定下的原則,也是她一直沒能被抓的原因之一。

她在供銷商場偷過一個男嬰和兩個女嬰,第一個女嬰可能是因為女嬰家裏也想要個男孩,就把小嬰兒打扮得跟男嬰一樣,讓羅招弟走了眼,要不是最後以極低的價格給賤賣了,差點就砸手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