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生活在華爾街的幸存者都會很早起床工作,與其說是工作,倒不如說是為了生存。
早上,男人負責外出打獵,女人們則是待在家裏做一些簡單的針線活,就連孩童隻要到了可以跑的年紀。
也會幫家裏打點一下東西,比如燒火,或者用刀處理殘留在動物皮毛上的雜質,這個世界不養閑人。
一大清早,許冉就聽見街道上傳來一陣**。
走出窩棚,便看見有一個中年婦女和兩個青壯年爭吵,許冉記得沒錯的話,這兩人他還有點印象,是那種喜歡幹偷雞摸狗的人。
“你把兔子還我!這可是我男人在外麵冒著生命危險打的獵物。”
“哼,你哪隻眼睛看見我們拿的?你有證據嗎?”
“就是,上麵又沒寫你的名字。”
兩個年輕人仗著女人家裏的男人外出打獵,蠻橫不講理,對於這種事情,在華爾街類似的情況發生不少。
當然也沒有人會去管這種事情,周圍擠滿了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沒有人願意上前幫忙。
許冉自然也不列外,他可不是那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爛好人,他還要趕回避難所裏。
中年婦女的身旁還站著一個麵黃肌瘦的小姑娘,看模樣應該隻有十一二歲的年紀,應該是這個中年婦女的女兒。
小女孩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每次想上前搶野兔的時候,都會被男人一腳踢倒在地上。
“小碗,你沒事吧!”
“你們怎麽可以打孩子啊!”
許冉看的都有點於心不忍,決定現在就趕回避難所,不在此地多做停留。
扛著兩個麻袋,許冉穿過了擁擠的人群。
然而沒走幾步,自己的手腕被一隻小手抓住了。
許冉疑惑的回頭,就發現剛才那位叫做小碗的小女孩拉住了他。
許冉語氣平靜,表情冷漠的說道:“怎麽,有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