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誌,既然有確鑿的證據,我坦不坦白有什麽用呢?”
為了得到我親口的證詞,這個過程他們還是要走的。
他想詐我,我也詐他,讓他把真正的證據拿出來!
我料定他是沒有證據的!
“你想要證據?行,給你機會你不要;”
那個人說著便起身往外走去。
哼,小樣,還真以為這樣就能嚇得住我?
同時我也在思考——真倒黴,吳仇不是說一個月內,最少也要10天的嗎?仔細算起來到這會剛好過去9天而已!
不過警員們是不可能隨便亂說的,很顯然,是真的炸了。
一般按照正常的邏輯,就算是真的炸了,李部也不敢亂舉報啊,這樣一來他收賄的事不就暴露了嗎?
他就算是心裏有怨,最多也是私底下找我的麻煩,不應該公開這麽搞才對!
而且張海榮也被抓了,他覺得既然自己都出事了,那當然也要拉我一個墊背的!
可羅輯上還是不通,問題就出在李部這裏,威力並不是很大,而且還有外層玉石包裹著,他最多也就是牽怒於張海榮,不幫他辦事,給他穿小鞋而已!
結果現在卻是把事情給鬧大了,連自己都扯了進來!
自損1千,殺敵8百,很不符合邏輯!
正當我這樣想的時候,那個人再次進來了,手裏拿著一個手機。
“你現在已經沒有主動坦白的機會了,好好聽聽吧,這算不算證據!”
嗎的,張海榮也學會玩錄音的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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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兩個玉蛋換成了假的?”
“我不隻是換成了假的……我記念你大爺!”
錄音是從張海榮向手下打完電話後開始的,也就是說我的陰險也讓他留了個心眼,而我根本就沒有想過張海榮會聰明到錄音,竟然把一切都老實交代了!
我認真地聽完錄音,確確實實可以做為弄死我的證據,因為這已經涉及到恐襲了,他們怎麽中能會讓我成為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