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費、誤工費。
不就是錢嘛,算不得什麽。
給你就是了!
既然因自己的過錯致人受傷,陳江河自然要擔這個責。
離開飯店,陳江河拿了一萬塊錢,直接來到海獅汽車店。
這是吳莉莉工作的地方,要想找到她,就必須通過她的同事。
進了店裏,陳江河走到服務台,敲了敲桌麵,問說,“請問吳莉莉最近有上班嗎?”
“是你?”
店員立時認出了眼前這個男子。
上次就是這個男人,進店購車時對人家百般羞辱,結果人家眼睛都不眨一下,全款就提走了一輛麵包車。
而這個男人,也是吳莉莉的同學。
想必已經被吳莉莉給拿下了吧!
這次找到店裏,興許跟吳莉莉發生了一些不愉快,專程跑來道歉了。
反正做汽車銷售的,跟客戶多有不清不楚的關係,私下裏有聯係,又跑到店裏道歉,也經常碰到。
可是吳莉莉年後再沒來上過班呀!
當認出了陳江河,店員搖搖頭,回答說,“年後莉莉一直沒來上班,可能已經找了新工作吧!”
其實店員的潛台詞是,可能莉莉已經傍上了大老板,已經不用上班了。
上班才賺幾個錢呀!
做汽車銷售的,哪個不想找個開轎車的供著、養著。
陳江河也料到,吳莉莉可能沒上班。
不過沒關係,人家的醫藥費、誤工費給了就行。
至於到吳莉莉上沒上班,毫無要緊。
如是想想,陳江河拿出一萬塊錢,拍到櫃台,囑托說,“麻煩你把這一萬塊錢交給吳莉莉,就當給她的醫藥費。”
醫藥費?
這才過去半個月,難道莉莉已經跟這個男人有了小孩,所以才給醫藥費?
才半個月,怎麽可能呢?
此時店員看向陳江河的眼神,都帶了幾分打趣的意味。
她搖搖頭,拒絕說,“這個錢我不能拿,要給,你自己給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