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你們這些老頭子竟然質疑林楓小兄弟的能力,那就不要來撬牆角嘛!”
爽朗的笑聲傳進客廳。
眾人回頭,便看見一臉春風得意的謝明朗。
隻見他繼續說道。
“那些被冠以天才名號的歌手,用盡一生時間堪堪寫出幾首金曲,就已經算是頂天了。”
“但你們要知道,天才隻是見到林楓的門檻而已。”
“天才之間亦有差距!”
“你們知道林楓給我寫歌用了多久嗎?”
四位來撬牆角的老頭子麵麵相覷,同時搖頭表示不知。
謝明朗抬起左手,緩緩伸出三根手指頭。
三?
聽老謝這口氣,林楓的才情絕對還要超乎他們的想象。
所以三年,三個月是不可能的吧!
應該是三個星期。
念及於此,鶴清揚開口。
“三個星期就能寫出這種震驚全世界的歌曲,確實是我生平僅見的才情。”
“如果為我們四人寫的歌也是三星期一首,那我們也願意排隊。”
“林楓小友你放心,讓你如此勞累,我們肯定不會虧待你的!”
其餘三人也附和著點點頭。
“林楓小兄弟,以後在娛樂圈如果有哪個不長眼的找茬,你盡管來找我。”
“林楓小哥有女朋友沒?我有個孫女,知書達理溫柔賢惠,改天給你介紹介紹!”
“歌曲審批或者以後想開演唱會、搞個綜藝玩玩的,第一時間聯係我,我給你插隊審理。”
“俺也一樣!”
四老挨個把許諾的福利說完,以為這次洽談到此就要結束了。
沒成想,抬頭卻發現謝明朗用一臉古怪的表情,看著他們。
“你們四個老東西是來砸場子的是吧?”
“三個星期?你們瞧不起誰呢!”
四人皆是一愣。
三個星期寫一首金曲,算是瞧不起人?
真的假的,三個星期一首金曲,應該已經是人類的極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