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也許的確是有事要辦。
他得去派出所,把郝大力撈出來。
砸財神廟的案子很罕見,也很容易打聽,方也許沒費什麽力氣,就找到了郝大力被拘留的派出所。
但一番詢問後,方也許才得知,他要想把郝大力保出來的話,先得賠償財神廟被砸壞的神像。
得三萬塊錢!
方也許有點無語,心說這郝大力真是開始放飛自我了,剛覺醒就惹了這麽大的禍!
他有心不管吧,但是係統任務在這呢,如果郝大力出現任何問題,他還得負責。
要是管,那就得替郝大力拿三萬塊錢贖人。
實在沒法子的話,就得動用老本了。
方也許想起了自己還有一張五十萬的支票,還在身上帶著,沒有去存起來。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他在贖人之前,先和郝大力見了一麵。
一間安靜的會麵室裏,郝大力語氣平靜地說出了他砸武財神神像的原因。
他說:我早就看趙公明那家夥不順眼了,在天上弄不過他,我在下麵還弄不過他?
方也許哭笑不得,又問他為什麽要離開,這一次,郝大力半天沒說話,然後歎了口氣。
他告訴方也許,現在他的行蹤已經暴露了,相信天庭很快就會派人來找他,所以,莫不如一走了之。
方也許很納悶,郝大力隻不過是偷偷奪舍投胎,按理說也不算什麽大罪,天庭為什麽要追著他不放呢?
郝大力再歎口氣,說:“方兄弟,雖然我一直沒猜出來你到底是什麽身份,但你人不錯,絕對不會是天庭派來的,你隻不過是受人利用而已。實話跟你說了吧,我有預感,最多到今天晚上,就會有人來找我的。”
“找你?把你抓回天庭?但你本來就是犯罪被貶下凡的,他們把你抓回去,還能怎麽樣?”
方也許心裏有點不是滋味,如果郝大力說的是真的,那麽他就成了天庭的幫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