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也許滿臉是血,殺豬一樣叫了起來。
日遊神寶劍都還沒出鞘呢,就被方也許嚇了一跳。
大哥,我明明都還沒碰到你啊?
其他幾個鬼吏、判官,也都傻眼了,一起埋怨日遊神。
“他一個凡人,你嚇唬他幹啥?看看,出事了吧……”
“不是……我壓根沒碰到他啊。”
“你沒碰到他,他怎麽一臉血?”
日遊神滿身是嘴也說不明白了,關鍵時刻還得說是文判官,臨危不亂,走過來看看方也許,陪著小心說:“真是抱歉,我看看傷到了哪裏,要不要緊?”
方也許一手捂著腦袋,一邊不住哼哼。
“哎喲……我腦袋疼……哎喲……我肚子疼……”
文判官也沒經曆過這事,忙說道:“要不,你去醫院看一看,包紮一下?”
“不行啊,我也沒錢啊,剛才是誰把我打傷的,我要向城隍老爺告狀,神仙打人了啊……”
神仙,自然有神仙的規矩。
無故傷害凡人,這就是一條不輕的罪名。
如果不這樣約束的話,神仙隨便欺負凡人,把凡人都禍害死了,誰還信仰神仙?
神仙要是都沒人信了,自然也就沒人會修道修仙了,到時候神仙後繼無人,那就徹底沒得玩了。
一聽方也許要跟城隍老爺告狀,這幾個人都有點慌了。
城隍廟畢竟是正規衙門,不可能殺人滅口,也不可能把方也許這個凡人怎麽著。
日遊神一咬牙,走過來道歉了。
“實在對不住,是我不小心傷了你。”
方也許等的就是他這句,一聽他道歉,立馬哼哼的更大聲了。
“腦袋疼啊……”
剛才那鬼吏看不下去了,一瞪眼睛,喝道:“就算撞了你,又能怎地?我看你根本沒什麽傷,在那裏胡攪蠻纏!”
方也許不幹了,一抹臉上的血,“這不是傷?這不是傷?你們神仙都這麽不講理的嗎?虧你們還是城隍廟的,一方父母官就這麽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