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幾天趙學之一直在忙,先是去了字節公司簽訂了合同,變更了股權。
又把《我不是藥神》的劇本給敲了出來,然後趙學之在網上簡單的搜索了一番發現,這電影的原型,如今正被羈押在看守所。
罪名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
這~
他記得好像原型並沒有被判刑。
趙學之又進法院的官網查看,果然,雖然被羈押,但並沒有被判刑,還沒有到審判的時間。
詳細的把案件看了一遍之後,趙學之又打電話給律所谘詢之後,終於放下心來。
自己就算以他為原型拍攝電影,並不用取得他的同意授權。
不過趙學之想著以後的宣傳,以及不必要的麻煩,還有能帶上真人真事改編這六個字。
還是去了一趟當地看守所,並當麵說明,把他的事跡改編成電影。
最後雙方在律師的見證下,簽訂了一份協議。
趙學之這邊在忙,曹胖子也沒休息。
曹胖子先去注冊了公司!
“趙爺,我們公司叫什麽名?”
“就叫時亦!”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的時亦嗎?”
“不,是時亦不可失也的時亦!”
於是“時亦電影公司”成立,又在京都租了一層寫字樓,就開始招聘人員。
一家電影公司,肯定不隻是趙學之這一個導演就行了,導演拍完電影之後,都是把影片交給電影公司。
電影公司需要做的包括宣傳,包裝,發行,後期等多項工作。
目前公司剛剛成立,趙學之和曹胖子也不可能把每個部門都招滿,
在通過成瀧的介紹之後,招了攝影師,燈光,服化,美術等崗位。
馬上就要拍《我不是藥神了》,這些都是能用的上的。
…………
和拍攝《十二生肖》不同,這次趙學之選擇低調。
拍《十二生肖》經費充足,可以邊拍,邊宣傳,而《我不是藥神》趙學之留的宣傳經費肯定要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