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爱纹身馆

第十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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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么?”

“没有,也许是整理东西的时候弄丢了,也可能她并没有纹过身。”

易南没有再说什么,自从那天,他带走了若尧的箱子之后,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来问T关于她纹身记录的消息。T询问了K,是否记得有这么一个女孩?K想了很久,也查看了他的记录本,还是没有找到若尧的信息。

事实上,T没有兴趣去追踪那个叫于若尧的女孩的死因,他保管好了客人的东西,并顺利移交给了可靠的人,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那个女孩到底有没有在这里纹过身,删除过一段记忆,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每天来这里的人太多了,那女孩只是其中的一个。

“你什么时候回来?”

K的短信又来了。今天是星期一,照例他不该在这个时候躲在图书馆的古籍资料库里。

“我查点资料,吃过午饭就回来。”

T不再理会手机上的消息,他必须在十二点以前把这些书快速地看完,没想到早年读书时学会的速读法还会在这个年纪派上用场。

T也在寻找一个答案,只因他无法不去想,那天,K给他看的胸前的那块纹身到底蕴含着怎样的魔力?K是不是也洗去了一段很重要的记忆呢?这段记忆是否和他的魔力纹身有关呢?这最初最早的第一个纹身图案,又到底是谁帮他绣上去的呢?……问题一个接一个地纠缠着T,让他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去问K了,K是不会告诉他的,他只有自己去寻找,而追寻答案的动力,倒是易南带来的。易南的出现,让T意识到自己没有办法不对K的身世感到好奇,这种心情,就和易南没有办法放弃寻找前女友的自杀死因一样欲罢不能,他也得找到一个答案,否则,总是不甘心。

T翻开那本最厚的历史图鉴,找到书签标注的那一页——纹身在中国上溯三千五百年的历史,最早被用于刑法上,称之为“墨刑”。前身是刺青,在纹身机还未出现以前,是用针沾墨水在身上一针一针把图案刺上去的,纹身图多以兵将、龙虎为主,突显阳刚戾气。当时,只有监狱里的囚犯才刺青,使用的也不是专门的纹身颜料,时间长了颜色会发蓝发青,所以又叫刺青。先秦时代以来黥刑就是在犯人脸上刺字作警示。在古代典籍中,曾出现纹身、镂身、扎青、点青、雕青等故事,如岳母刺字。古埃及利用刺青来画分社会地位。在许多文化中,刺青是一种传统,也是社会阶级与地位的象征。纹身的方式通常有三种,一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二是用数根针绑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三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肤,此种方法是当今纹身师最常用的方法……

读到这里,T想起K使用的并不是电动刺针,而是最古老的蘸墨针刺法,所以,比一般电动纹身的时间要久很多,还必须是很能忍痛的人才受得了,也难怪他不喜欢忍不了痛的客户,他们龇牙咧嘴的叫唤多多少少会影响K的专注度。可惜,K的纹身包从来不让人碰,因此,T一直都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样的颜料,到底有几根纹针?他竟然从来没有去想,那些东西是否干净,是否定期消毒过?问题似乎越来越多,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毕竟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客人投诉过K,当然,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走出纹身馆就等于扔掉了过去,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后来究竟发生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T匆匆略过这个章节,直接翻到“纹身与神话”那一章,好不容易才找到刚才偶然看见和K的纹身相似的注解——金粉纹身是最古老的一种纹身,传说,是古代神明转世为人的一种胎记,通常这类图案都是封闭的圆形图,有一个独特的名称叫做“奇域曼陀罗”,金粉纹身以纯金粉和天然植物颜料调和刺入,图形绚丽多彩繁复多变,具有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据说,那里面蕴含着远古时代萨满巫师的魔法和咒语,因而被称之为“神迹纹”。在古代,凡是身上有这种纹身的人,通常都具有一定的超能力,所以,金粉纹究竟是不是纹身的一种,还有待考证,由于史料不全,技能又失传已久,而今的金粉神迹纹也只是一个虚幻传说而已。

一个虚幻的传说?这就是最终的答案?

T不太相信,可似乎又不得不信。大约一年半以前,他曾经私下找过一位有名的催眠师,和他探讨了关于失忆的话题,那位催眠师断言K的纹身并没有什么魔法,而只是利用了催眠的技巧,为客人隔离了记忆而已,那些客人随时可能会清醒过来,所以,纹身失忆只是他谋生的一个噱头。这个理论说服了T好一阵子,直到他看见K身上的那个图案,才萌生出了新的念头。

T仔细回想,越想越觉得K胸口纹绣的那个还不是一般的曼陀罗,无论从繁杂的结构,还是星罗缜密的线条,乃至使用的颜色,都和藏传佛教密宗的时轮坛城曼陀罗极为相似,更神妙不解的是,那天,T喝得酩酊大醉,K也只是让他看了那么一眼,他居然就牢牢记住了那图案的模样,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他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T想着,或许,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找到最终的答案。

但是,只要K在,纹身在,他就必定无法遏制自己去寻找的欲望。

午后。昏沉沉的两点半。

李穆枫正在健身俱乐部登山队的办公室里,召开登山预备会。

“我们中午十一点出发,下午五点左右就能到达牧民的帐篷区,这一天的海拔大约3700到4000,大帐篷有十几张床位,条件比较差,那里也是夜间野生动物的活跃地区,要特别小心。第二天一早八点出发,挑战5200,这段路都是乱石急坡,比较危险,而且沿途没有任何村落和休息站,地陪会带我们去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安营露宿。第三天中午,我们会路过距离山顶最近的坡地,我们会在那里稍作休息,然后一鼓作气直达山顶,最高处海拔到达6300,各位要储存体力,这是我们挑战最高的一次危险点。然后,我们就直接下山了,大约晚上十一点可以回到山脚下的村落。”

“那就是三天了?”

“是三天。”

“这个行程和我们最初讨论的不一样,现在的这条线路有点长,去年我看过同样的攻略,人家两天就走完了。”

“如果大家体力都一样当然是没问题,不过现在……”

李穆枫正愁怎么跟大家解释,副领队老王就推门走了进来。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众队员面面相觑,目光不约而同投向了他身后的女孩。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利景俱乐部登山队的会员袁子君,这次她想参加我们这个队,我就把她带来了。”

那女孩看上去特别年轻,一头干练的短发,长得相当秀气,气质很恬静,身材瘦瘦小小的,完全弱不禁风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老道的登山爱好者。

“大家好。我是袁子君。”

“利景很有名,你是刚刚才入会的吧。”

“嗯,我去年和他们一起去冈仁波齐转过山。”

“海拔五千六啊,厉害!”

大家都觉得难以置信,几位老队员不禁翘起大拇指。

“袁小姐的登山经验确实不多,但是,这次多亏了她,我们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有经验的地陪协助我们完成这次冒险之旅,大家给个面子,一起帮忙照顾一下。”

众队员窃窃私语,虽然脸色各有不满,但也不好说什么。

“有劳大家多多关照。”

“这条线可不好走,很多人有去无回,你胆子可真大。”

“平地还行,到了山上,都是自己照顾自己,没人真正帮得了你,你得有心理准备。”

“不要吓唬人家小姑娘嘛,我们是一个团队,理应互相帮助啊。”

“能帮的一定帮,但是,你也尽量别扯我们的后腿。”

“放心,我一定会坚持到底,绝不半途而废。”

“如果你高反厉害,就必须原路返回,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

女孩目不转睛地看着李穆枫,好像料到他会这么说。

“我是队长,到时候你必须听我的。”

李穆枫很严肃地看着她,这女孩骨子里的倔强散发出一种危险的信号,让他感觉似曾相识。

“我知道了,保证不会给你添麻烦。”

“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李穆枫站起身,口袋里的手机频频震动。

李穆枫掏出手机一看,那正是他等了将近一个下午的电话,他急匆匆跑出办公室,险些和袁子君撞了个满怀。

袁子君回头看了一眼李穆枫,眼里微光轻烁。

“喂,伯父,我是阿穆啊。”

他站在楼道不起眼的角落里,胸前小鹿乱撞地嘭嘭作响。

易南终究还是没有食言,可是,当他真的面对于父的时候,果然还是有些沉不住气。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

他知道老头此刻的心情,十四年来,他一次也没去看过他,不是因为他怕见到若尧,而是,他无法面对那个曾经将他视如亲子的老人。

“伯父,我是阿穆,你还好么?易南找到了那个地方,可是他们没有若尧的记录,若尧到底有没有纹过身?您还记得么?……”

“你为什么不跟她在一起。”

于父突然打断了他的话。

“伯父……”

“你不要叫我,我不要跟你说话,我不想再看到你……”

老头情不自禁,痛苦地呜咽了起来。

眼泪再次涌进了他的眼眶,他转过身去,深呼吸的胸口痛楚难耐。

“对不起……”

“阿穆,你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为什么啊?……”

李穆枫难以忍受地捂住了自己的双眼,泪水从他止不住颤抖的指间轮番掉落,他知道一切迟早会回到最初那样,周而复始,终点的那一幕,将永远地刻在他人生最灰暗的命脉里,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一辈子都无法抹去——

“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

“走开!”

她拉着那只破旧的拉杆箱,走在老街的斜坡上,轮子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李穆枫冲上前去拦住她的去路,她一把甩开了他的手,掉头继续往前走。

“你们到底要搬去哪儿?以后还会不会回来?”

“别跟着我!”

“除非你告诉我你要去哪儿?”

“我去哪儿跟你没关系。”

“你必须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因为……”

“李穆枫!”

她终于忍无可忍歇斯底里地喊。

“不要再追我,不要再缠着我,不要再不停地叫我的名字!”

“我不爱你!从我们俩认识第一天起,我就没有爱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