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林凡來說,他現在根本就不差錢。
再說了,他一直生活在軍校裏麵。
錢對他來說,其實沒有任何意義。
既然是這樣的話,要那麽多錢,又有什麽意義?
“你說什麽?你要全部捐出去?”
“你要知道,那可是很大一筆錢哦。”
何雲能說道:“版權是你的,錢是你應該得的。”
“我不差錢,主任,所以,我想捐出去做善事。”
“希望工程,或者捐給校方,成立一個基金會也可以的。”
林凡沉吟說道。
他對錢真的沒有什麽興趣。
隻要他想的話,隨時都能兌換很多錢。
畢竟一個金幣,就能換一百塊錢。
這個比例,足夠讓他成為一個小富二代了。
不過。
林凡來這裏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
他不可能經常用金幣來兌換成軟妹幣。
他想要的是快速成長,讓自己成為兵王。
聽到林凡的話,何雲能不由得一愣。
他沒有想到,林凡的覺悟那麽高。
讓他非常意外。
因為這個年齡段的人,都喜歡錢。
有了錢,才能買到自己喜歡的東西。
可是,對於林凡來說,他卻是無所謂。
他居然還有了達則兼濟天下的想法。
這樣的人,真的讓何雲能太意外了。
“你的要求,我會考慮的。”
何雲能說道:“對了,你來找我有什麽事情嗎?”
“主任,現在大一的課程,我都學完了,我想申請,能不能去大二或者大三的教室聽課?”
林凡問道。
他現在已經沒什麽能學的了。
不管是什麽,都已經坐到了第一名。
而現在,他想去大二的課堂看看。
一來,可以讓自己繼續進步,二來,也可以趁機考察一下有沒有合適的天才。
畢竟他現在還有一個任務沒有完成。
那就是,成立天才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