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走後,你有沒有看見劉雯晴出來?”
鍾寧朝他問道。
如果沒有看到劉雯晴也就還好,但如果看到了劉雯晴還這樣斷章取義的發威博,鍾寧一定得好好教訓他。
“我沒看到。”
白立洋聲音顫顫巍巍的,似乎沒了精氣神。
“真沒看到?”
鍾寧厲聲喝到。
“看,看,看到了。”
他終於還是說的實話。
“看到了劉雯晴,你還敢發這樣的圖片和文案在威博上。”
鍾寧眼神中透出淩厲,看的白立洋心中發慌。
“我,我,我也不想啊,還不是……”
白立洋說話突然變得支支吾吾,一看就是在隱瞞什麽。
“說實話!”
鍾寧高聲說道。
這時,鍾寧渾身散發出的氣勢,讓劉雯晴和張磊抖有些陌生。
在他們印象中,鍾寧從來沒有這樣動過脾氣。
現在的鍾寧,身上似乎散發著一股要打人的衝動,真害怕他下一秒就給白立洋來上一拳。
如果是,那樣的話,可真的太酷了!
但是,在法治社會,還是要以理服人。
“我,我也不想發啊,但是,但是我收了人家的錢了!”
白立洋耷拉個腦袋,說話聲音細若蚊聲,但還是被鍾寧聽到了。
“是誰,誰給你的錢,讓你偷拍我。”
鍾寧蹲了下來,看著耷拉個腦袋的白立洋。
“我不能說,我收了人家的錢的。”
白立洋生無可戀,麵對鍾寧做著最後一點掙紮。
“呦,還挺有職業操守。”
鍾寧看著他諷刺到。
“但是你觸犯了法律你知道嗎?”
鍾寧話鋒一轉。
既然不好好配合,那就來點硬的。
法治社會,講點法律。
“雯晴,給他普普法。”
鍾寧扭頭,對著劉雯晴說道。
“情節較輕的一般可由公安機關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至十日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誹謗罪的,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