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五萬五千塊錢,這價格實在是有點太過離譜了一點。
畢竟蘭斯他們也是租住而已,又不是要直接買下來。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他們住的這個地方可是一棟別墅,還是一棟林間別墅。
環境特別的好,周圍別說是人了,連小動物都很少。
簡直就是像範天晨他們這一種人,居住的最佳地方。
不僅不用擔心會被別人發現,而且這麽大的一個地方,危機的時候也可以當做他們的避難所。
更何況現在租不租這一間房子,已經不是他們說的算了。
蘭斯提前一步簽了合同,那就代表著他們最少要在這裏租住一個月。
他們現在已經沒有錢了,要是再被趕出去了的話,那就真的要流落街頭了。
再加上這房子是範輕舟給他們租的,就算他們有心想要不住。
那也是不太可能的。
於是乎,在種種客觀因素之下 範天晨他們三個人就華麗麗的從奶媽小分隊。
直接變成了賺錢小分隊。
因為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修為,範天晨他們三個人完全是用自己比一般人強壯的身體在找活幹。
不,不對,應該說用這種笨方法的隻有蘭斯一個人。
蕭瀟本身就是一個計算機天才,就算是這時因為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沒辦法接那種公司外包的活。
但是蕭瀟隻需要隨便接幾個遊戲單,就可以輕輕鬆鬆的掙錢。
就好像現在一樣 本身蕭瀟就是一個計算機天才。
反應速度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再加上又是一個修煉者。
蕭瀟在玩遊戲的時候幾乎是把其他人按在地上摩擦,包括大部分的職業選手!
一般來說正常的遊戲單別人都需要幾天來完成,最快也需要兩天。
蕭瀟完全不需要,再大的單最多也就隻需要一天多一點就可以完成。
甚至如果不是因為遊戲本身限製,她的速度還可以更快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