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大嫂

35、不懂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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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接受了曹建辉馈赠的房子,并且心安理得住在里面,薛平不可能不对曹老板有所报答。她所能给曹建辉的,无非是自己美丽的身体,而曹建辉想从薛平这儿得到的,也无非是身体和肉欲的满足。不过,男人和女人搞到一起,肉体交融频密且和谐,要说感情上不起一丝波澜,也是不可能的。有点感情又能怎么样?让曹建辉为了薛平去拆散原有的婚姻,他不仅做不到,而且连想也没想过。毕竟商人趋于利,曹建辉尽管喜欢美色,但如果说仅仅因为这段情,让他去冒因婚变而导致大量资产流失以及声誉严重受损的风险,他肯定认为很不合算,除非脑子被驴踢了。所以说,他对薛平的那份感情,只能通过慷慨的物质赠予来体现,而不可能许诺给薛平婚约什么的。这一点薛平也很清楚,并不强求,这也正是她一旦有了对婚姻的向往,首先想到的是洪刚而不是曹建辉的原因之所在。当然了,比较一下这两个男人在薛平心目中的差异,应该说她对洪刚更有感觉。

尽管薛平知道了洪刚的婚姻家庭状况,心里明白想和他走在一起相当有难度,但她仍然想让洪警官当面表个态,以证明她和他走在一起,组成婚姻究竟有没有一线希望。

薛平想办法打电话到洪刚的单位,问他有没有时间和她一起坐坐,吃顿饭,喝个茶,都可以。

“这次我请,你别再抢着买单了,上次让你破费那么多,都怪我。”薛平在电话里说。

“我有时间。买单吗,当然还是我买。和你单独坐坐,这是多大的荣幸啊,让女人买单,哪儿能呢!”洪刚说。

薛平要和洪刚谈的,无非问问他究竟有没有婚姻自由。两人在一家静吧里对饮红酒,喝到情浓处,薛平直截了当问道:“我离婚了,可我不想长期单过。想和你结婚,有没有可能?”

薛美女这么一问,问得洪警官热血沸腾:“小薛,不,薛平妹妹,你真这样想?真的愿意和我组成家庭?”

“可不是咋的,我能骗你不成?”薛平说着向洪刚抛了个媚眼,电力十足。

“你让我说实话呢,还是说假话?”洪刚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说实话吧,我不知道该怎样说,说假话吧,我又不忍心。”

“你说实话吧。谁都爱听实话,我也一样。”薛平内心十分期待洪刚真诚的表白。

“说实话是这样的,两层意思。第一,你能说出想和我结婚的话,你不知道我的内心有多激动,多感动!不知为什么,自从第一次在酒吧相遇,从看到你第一眼起,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你了——我说的是喜欢,不敢说爱,因为以我目前的状况,没有爱的资格——而且越来越喜欢。看不见你,想,看见了,激动,又不敢过分表达。你能说出要和我结婚,起码说明你也喜欢我,你想想,薛平妹妹,我该有多高兴!第二,咱俩能不能结婚,我不能作出明确的表态,因为我目前并不拥有完全的自由,我有婚姻,还有个孩子……”

“这些我都知道。你有过婚姻,可你妻子不是丢了吗?她要是永远找不着,你难道一辈子都为她守着?旧社会有的女人甘愿为死去的男人守着,据说死了能立块贞节牌坊,可我从来没听说过男人要为一个不知死活的女人守着,况且都什么年代了。”薛平打断洪刚的话头,说。

“唉,原来薛平妹妹已经知道我的家庭状况了,那我更得说清楚。我老婆的确没了,但不是离婚,也不是真的没了,而是失踪。失踪了,你懂不懂薛平妹妹?就是一个大活人忽然不见了,包括我——她的丈夫——在内,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她到哪儿去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这种情况意味着我和她的婚姻客观上还继续存在,所以我不能和别的女人再婚。你明白了吧,薛平妹妹?这就是我不能对你明确表态的原因。我也不想为她守着,毕竟我俩的感情出问题了,要不然她也不至于贸然离去,而且不给我交代去向。可是,我这种情况想获得离婚再婚的自由,挺麻烦。”

“再麻烦,总有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吧?你是警察,应该懂得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样规定的。”

“这方面我还真研究过。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我媳妇‘失踪’,不过截至目前还没有这样做,原因是我没想好要不要走法律程序,免得别人说我巴不得老婆没了呢。正因为我是警察,才要注意影响。等几年再说吧,如果她继续杳无音讯,我再通过履行法律手续,解除和她之间的关系。终有一天我能获得自由,但不是现在。所以说,我这个人很麻烦,薛平妹妹你不要想着和我怎样怎样,那样对你不公平。”洪刚心中很痛苦,紧皱着眉头。

“按照你说的,如果我想和你走到一起,成为夫妻,起码可以等待,希望总是有的。我这样说对吗?”薛平也是个有了想法不愿轻易放弃的人。

“你说得不对。我这种情况,未来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别说我还没有下定决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我和她的问题,即使我能解决,事情仍然有不确定性。毕竟这种情况不等同于离婚,也不等同于我老婆真的没了,万一哪天她又回来了呢?这种可能性始终存在。”

“你要通过法律程序宣告她失踪、死亡了,即使她回来,也和你没有关系。谁让她失踪那么长时间呢?你只要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自由,没有人能把你的自由剥夺掉。”

“话是这么说,可她失踪万一是不自愿的呢?如果她没犯错误,而是出于某种不可抗拒的原因,我这样做了,对她来说岂不是很残忍?”

“唉,我一直认为你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男子汉,根本没想到你竟然这么优柔寡断。洪哥,我认为你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走,万一将来你媳妇回来了,她也没犯啥错误,事实证明你不应该抛弃她,也还有改正的机会嘛。你不能因为害怕万一而永远迁就她的错误,这样做,岂不是故意跟自己过不去?”

“事情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薛平妹妹。假如说,我是说假如,我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再婚的权利,然后选择了你,咱俩结婚了,感情十分好,在一起过日子非常幸福,可是,我老婆意外地回来了,我不得不再和你分开,到那时候你愿意吗?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与其这样,还不如不招惹麻烦的好。对不起自己可以,对不起别人我可不干,尤其不能对不起心爱的女人。我这样说你能听明白吧,能理解我的想法吧?”

“哎呀,你想得太长远了,太能为别人着想了。你这种人天生跟自己过不去,我不赞成你这样做,不过我好像说服不了你。”薛平很无奈地摇摇头。

两个人分手的时候,薛平说:“洪哥,您送我回家,这个没问题吧?”

洪刚连连点头:“非常愿意,十二万分荣幸。”

进了薛平住的房子,洪警官连连感叹:“薛平妹妹,你竟然有这么大一套房子?装修也挺高档,这就是传说中的豪宅呀!你说说,你一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多浪费呀。你真有钱,这个小区可是正儿八经的商品房呢。”

“房子产权不是我的。朋友的房子,我暂时借来住。我一个小工人,哪儿来的钱买大房子?您说得对,我一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浪费,我想让您一起住,您又顾虑重重,好像我是一口陷阱。唉,你让我说什么好呢?”

“薛平妹妹,我洪刚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你这么有情有义,我要不是身上背着包袱,怎么能舍得放弃好机会呢?我说过了,我是真心喜欢你,非常喜欢。如果真能和你在一起,我这辈子活得值了,死也不后悔。”

“洪哥,咱先不说一辈子的事,真到了死的那一天,后悔不后悔又有多大意义呢?为了明天不后悔,哥,您今天晚上别走了。行不行,洪哥……”薛平声音颤颤的。心中向往的男人酒后来到她的小安乐窝,况夜已深,薛平心中情欲之火被点燃,烈焰熊熊,难以自持。

洪刚作为身边长时间缺乏女人的热血男子,哪儿能经得起美女薛平如此的**?他一下子冲上前来,猛地拥抱了薛平,有力的臂膀箍得女人感觉骨头都要断了,厚实的胸膛紧紧压迫着女人敏感的**。不知因为激动难耐,还是因为男人过分强力,薛平感觉快要窒息了。她浑身燥热,心中热切期盼男人火热的唇,以及更进一步、更隐秘、更刺激的进攻。

但是,洪刚在紧紧拥抱了薛平十多分钟,弄得精疲力尽之后,竟然将心爱的女人放开了。

“薛平妹妹,谢谢你。”洪刚恰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说话喃喃的,不敢大声大气。

“你就这样谢我?洪哥,我刚才感觉你的两条臂膀能将我和你箍成一个人,谁知道你只会拥抱呀?”薛平撅着嘴,对男人非常有意见。

“好妹子,我不光会拥抱,也会接吻,还会干别的,因为我是一个健全的男人。可是,我又不能在你身上干别的,哪怕只是拥抱,对我来说该有多奢侈啊!一个好男人,应该对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责任,尤其应该对女人负责任,可是,假如我和你今天做了本不该做的事,我能对你负责任吗?我没有把握,也没有能力对你负责任,只好啥也别做。我的好妹妹,你能理解我吗?如果按照我内心热切盼望的,我这阵儿能把你揉碎了,你信不信?”洪刚**表白。

“真希望你能把我揉碎啊!这种时候谈什么责任不责任,你简直不懂风情,而且大煞风景!亲爱的洪哥,我让你负责任了吗?我这会儿心甘情愿将一切奉献给你,不计后果,不要回报,你跟我讲什么责任呀?你就是个木头,至少也是铁石心肠……”

薛平说着竟然热泪横流,弄得洪刚手足无措。

“妹子,我不能啊。”

“你赶紧走吧,洪哥,再呆下去,当心我把你撕碎了。你这个木头人啊,你这个警察!”

洪刚离去之后,薛平难受了好一阵子。倒不是说她对男人瘾头有多大,而是因为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洪警官与她之间的距离。看来,妻子失踪这件事对于洪刚来说,绝不像薛平想象中那么简单,他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男子,会将这件事当做包袱背起来,固执地认为驮着包袱是他唯一的选择。所以说,我和他想走在一起,组成新的家庭,对洪刚来说是难以承受之重,而对我来讲,也成了难以攀登的珠穆朗玛峰!

算了,谁让这个男人是笨蛋,是一个钻进牛角尖不出来的人呢?我薛平何必在感情上对他有过多的依赖?做不成夫妻就不做呗,做朋友总没问题吧,至于做得成做不成情人,也不是洪哥一人说了算。看他今天的表现,说他心中没有我薛平,显然不是。既然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我就不信终究将你拿不下来。

咱走着瞧吧,洪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