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女老板

第69章 事故太過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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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按照合同,給了她十天的期限,這些都是按照合同來的,隻有彼得可以變動,莉姐不願意放手孤兒院,我很為難。我不是舍不得錢,而我即使把所有錢都給了她,也是不夠的。

2005年2月16號,在距離事故發生的第三天,調查組開始正式對橫江2.13重大工程事故展開全麵的調查,那些天,我們都很忙,我們都要配合調查,沒完沒了的調查報告,沒完沒了的公司查賬,我們SKS公司也被搞的亂糟糟的。

至於盛世公司更是麻煩,公司上下所有人都牽動了,她的病房更是每天進出不斷,我想,她當初自殺,似乎還為她拖延了些時間。如果不是她自殺後住院,她很早就會出事的。

因為死難者後來又陸續增加到15人,這事被暴光了,網絡上,電視上,廣播全部都參與報道了此事。遮掩已經遮掩不住,一時間全國都在關注此這事來,中央特地下發了文件,成立了調查小組,要查處這件事。

工程圖紙是有我們公司設計的,所有設計人員都受到了牽連,一個個被禁閉,然後從設計這個環節開始查處,最後設計沒問題,問題最後就直接指向盛世施工問題,施工問題,負責人,已經逃跑,於是最高負責人,負責簽字,進料,監督,安全,這些方麵文件的字都是莉姐簽署的。

那兩三天,我一直很擔心,生怕聽到什麽事,可是議論聲越來越激烈,那天,琳達進我辦公室後跟我說:“麻煩了,她會被判刑!”

我的煙在手裏抖了下。

當時,我正在網上看一點相關方麵的知識,我皺著眉頭問了句:“你聽誰說的?”

“彼得跟我說的,他是通過商務部的一個官員聽說的,市建設局的領導都被處分了,現在正在決定判刑中,姚莉莉也逃脫不了!”

我點了點頭,然後站起來,收拾了下東西,又去了醫院,那天莉姐堅決不賣孤兒院的表態後,我沒在醫院待多久,就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