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妻

第二十三章 典型的賢妻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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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霞關了廚房的燈,這是她在鄉下養成的習慣,按照馬為民的看法,電燈開關使用過於頻繁,反倒會對電燈泡構成強烈的衝擊,不利於保護電器,所以,他是不主張在還要多次使用的時候關燈、開燈來節省電的,他的夫人接受了他的觀點,因此,他們兩都是習慣於燈火通明的。彩霞來了之後,她的隨手關燈的習慣是根深蒂固,馬局長說過幾回,也不見成效,足見習慣勢力之強大。後來,也就不再說這事,包括馬局長的夫人,都不提這事。

三人坐好後,彩霞拿起桌上的酒準備倒酒,原來都是開瓶好的的。

“先給我們每人來一杯紅葡萄酒,之後呢,彩霞你想喝什麽就喝什麽,我和鍾意反正是要喝白酒的。”馬為民吩咐道,“怎麽樣?鍾意。”

“完全讚同,我緊跟局長走。”鍾意表示支持局長路線。

“好樣的。”馬為民誇獎道,“喝酒就是要有這股豪氣,不然還喝什麽喝呢。”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對了,今天請鍾意來吃飯,就是要把上次他爸鍾一保送來的一千元錢還給他。這是正事,不能耽誤,難免待會喝酒多而忘記了。

於是,馬為民起身前往書房,並對鍾意和彩霞說:“你們吃,我一會就來。”

馬為民確實一會兒就回到了餐廳,他的手裏多了一個信封。

他把信封鄭重地交給鍾意,對鍾意嚴肅地說:“把這東西還給你爸。我和他都什麽關係,還來這一套?”

鍾意猶豫著是否要接過來,畢竟這是對馬局長的感激,而不是行賄,再說呢,行賄一個省電信局局長,好象也太少了點,所以純粹是出於朋友情的感激。

“馬叔叔。”鍾意情急中喊出了他小時候常常喊的馬叔叔,“這是我爸真心感激你的,你就不要嫌少。”

“什麽話呀,我哪會這樣想呢。鍾意,我是怕待會喝醉了忘記這事情,現在給你就好了,以後我沒有酒喝時你再請我喝酒就是。”馬為民堅決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