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夫妻

第83章 踏青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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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卿家里的新房子终于打好架子浇筑完楼顶了,剩下的就是简单地搞搞室内外装修和垒院墙和垫院子的问题了。当然,余下的这些活虽然也很重要,但是眼下必须得缓一缓才行。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家里的钱实在是跟不上了,已经断气许久了,甚至连向别人借都借不到了。另一个原因是,连日来一家人为了盖新屋忙得昏天黑地没日没夜的,就像是被鬼躖的一般,一个个都拌拉成灰腚老鼠没点人样了。他们不仅身体疲惫不堪,累得难以忍受,就连精神上也差不多快要垮掉了,根本就无力再继续操劳了。绳子也不能绷得太紧了,不然真会当场扯断的。

“怪不得农村里好多人家给儿子盖屋,”桂卿在这段时间里经常这样感慨,同时在没事的时候他还特别喜欢在新屋里呆上半天,这屋跑那屋,屋里跑屋外,不断地想这想那的,好像想到什么问题就能解决什么问题似的,“都是今年挖个地基,明年垒个屋框子,后年再盖个屋顶,等到大后年才开始装修内外墙皮、拉院墙、垒门楼子,有的甚至这边孩子都急等着结婚娶媳妇了,那边新屋还没收拾利索呢,原来盖一口屋这么累人啊,不死也得掉层皮!”

屋地上那些还没有被夯实的夹杂着不少碎石头和灰渣子的新鲜泥土,农村土老冒建筑队毛毛糙糙垒砌的砖墙,头顶上还粘着大块大块塑料纸的水泥楼板,桂卿自己挖墙凿缝精心布置的简单线路,北高南低倾斜得很厉害的半拉院子,被掩埋在地下的老猪圈和厕所,角角落落里那些杂乱无章的碎砖烂瓦等等,无不强烈地吸引着他的目光和心思。他太珍爱这所小小院落里的一切了,就像珍爱自己的生命或眼睛一样。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包括不可预知的将来,凡是和这个院落有关的东西他都无比挂念和惦记,就像一个战士深深地爱着他曾经抛洒过热血的战场上的每一寸土地上的每一棵不知名的花草一样。

“如果有一个地方会让我永远魂牵梦绕和难以忘怀的话,那么一定是这个地方,而不会是其他的地方。”他有时会在半夜里忽然想起这句话来,并为之哀婉动容,甚至哭泣落泪,就如同一位因为意外失去爱子的年轻的母亲一样感到无尽的忧伤和叹息。因为这里边不仅浸透和倾注了爹娘和他自己无数的心血和汗水,还饱含着那种与生俱来的说不清道不明而又绝难割舍的对故土和亲情的眷恋与不舍。当然,这其中还包括姐姐桂芹和弟弟桂明曾经无私支援的钱,尽管他对具体的数额并不清楚。让他伤感的东西实在太多,以至于他很难在新屋里真正高兴起来。

正因为有些事情过于沉重和压抑,所以他只能选择不去多想它,此外别无良策。而对于盖屋一事他正是抱着这种心态应对的,所以他迫切需要放松一下一直紧绷的神经。当他终于可以匀出一些心情去考虑除了盖屋之外的其他事情时,恰好这天下午他就意外地接到了晓樱的电话,这个电话正如一道雨后的彩虹,其实已经好久不曾见到了。

“哎,张主任,最近忙什么了呀?”听筒里传来晓樱那特有的非常类似曹颖的声音,瞬间在他心里激**起来无数的涟漪,“怎么也不见你过来找我们玩啊?是不是忘了老同学了呀,那样可不好啊。”

“我还能忙什么,天天瞎忙呗,”他漫无边际而又重点突出地想象着她那俏丽动人的可爱模样,顿时忘记了一天的疲劳和辛苦,不禁发自内心地笑道,“你好像也是老长时间没给我打电话了吧,你竟然还说我呢。当然,男生要主动点才对嘛,不能老是等着女生打电话才符合礼貌,所以总起来说,还是我的疏忽,我向你道个歉,希望你能原谅,并赏脸给鄙人一个机会,好正儿八经地请请你,你以为如何?”

他脑子里极快地想象了一下浪漫的西餐厅和幽静的咖啡馆,顿时觉得这些地方有些太遥远了,像天空中不停闪烁的星星一样,而那些充满浓浓地沟油味道的普罗大众差不多都喜欢去的中餐馆呢,又太油腻了,也太肮脏了,都配不上她和他之间纯洁的感情。

“你这回倒是很爽快啊,”她爽朗地笑道,总是不改最初的甜美之声,仿佛她这辈子都可以尽情地如此笑下去,“不过呢,要是这样的话好像我一打电话就是让你破费的样子,那多不好啊,你说是吗?你应该知道的,我可不是那样的人啊。”

“那要不你请我?”他换了一下语气,像平时换衣服一般直溜溜地提道,虽然他压根也没几件正经衣服可换,“反正我的肚皮正饿着呢,随时可以陪你享用一顿有滋有味的大餐,又反正我这个人吃饭从来不挑时候,不挑地点,不挑对象。”

“喂,我说,别整天一联系就是吃饭吃饭的好不好?”她饶有兴致地说道,和他一唱一和的,不去演二人转都有点可惜了,“我们完全可以换个方式嘛,对不对?现在到处都是一片风和日丽、草长莺飞的迤逦景象,正是出门赏春踏青的大好时节,你不觉得应该去亲近一下美好的大自然吗?辜负春光总是不好的——”

“亲近大自然还不如亲近你呢!”他很直接地这样想着,但是口里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番意思,“我觉得你的建议非常好,确实啊,春光一转眼就溜掉了,要是不抓紧欣赏一下的话马上就转到火热的夏天了,夏天总是最难熬的。”

“这几句话你还记得吗?”她换了个更加可爱的腔调问道,只是热心不改,真情不变,“秋浓冬渐逐天涯,萧瑟风中望盛春,再睹芳华。嗯,多好的词呀!现如今,你从前说的那个盛春已经来到了,要不要去睹一睹芳华啊?而且还有佳人作伴,美人同游呢。”

“你别笑得那么过于开心好不好,”他开玩笑道,一下子就全身心地领略到了她的浓情蜜意,“你一笑,我的心里就像是被毛桃上的绒毛刺挠的一样,很难受很难受的。”

“哼,行了张主任,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她直截了当地建议道,勇敢地说明了自己打电话的初衷,“明天正好是星期六,本姑娘正式邀请你去附近走走,怎么样,你到底有没有兴趣啊?”

“首先,请不要叫我张主任,”他一本正经地提醒道,好像和外人在说话一样,他确实不喜欢人家这样称呼他,“尽管我知道你很想提拔我。其次,对于你的热情邀请我必须无条件地立即答应,否则的话我一定会寝食难安、坐卧不宁的,因为这也是我这段时间最想发出的邀请,只是我没有你行动快一些罢了,有些事情我还是缺乏足够的勇气。呃,另外一点呢,前一阵子我确实有点忙,忙得焦头烂额的,简直是不可描述。不过现在没事了,我终于可以好好地放松一下了。”

他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前一段时间家里盖屋时的种种艰难,心里不由得往上直冒酸气,像是小时候喝多了廉价的汽酒一样,同时脑海里也随之涌现出来其他一些难以描摹的感受,令他感觉异常痛苦并窒息得要命。他对她那种完全不用为这一类的烂事操心的悠闲状态感到十分羡慕并且有些嫉妒。上天怎么能如此不公呢?可以说从人生下来那一刻就明显不公,有的人身不动膀不摇的就能衣食无忧,舒舒服服地过活,有的人累死累活也挣不到一碗只是用来充饥的饭。

接着,他们又在电话里商量了一会到哪里去比较好,以及是否还喊白郡一起去的问题等等。最后两人终于愉快地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是次日上午,她先坐小公交到北樱村西头路口下车,他去接她,然后两人就在附近的山头转转。他们心照不宣地避开了白郡,尽管在商量的过程也多次提到她,而且大有不喊她这个第三者就不好意思的意味。

男女私情,当然都是包藏私心的。

次日早上八点半多点,他就已经恣意地沐浴着山地早晨灿烂的朝阳,迎着山谷中不时飘来的微凉春风,在村西十字路口附近等着她将要乘坐的迷人小公交了。他并没有直接站在那几棵大杨树下,尽管那里才是正常的站点,而是选择蹲坐在路口南边几十米远的一处石头堰上等着,给旁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他一个人在那里闲溜达一样。眼巴巴地在站点(特别是农村的站点)等着一个城里来的漂亮女孩子,对于他来讲其实是非常艰巨的一项任务,真是太难了,而且产生的压力也太大了,他还没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来潇洒从容地完成它。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等桂卿受刑一般断断续续地将这篇朱自清的《春》大约背到第三遍的时候,他才望见西边的漫山坡上,也就是草莽山的东南方向那条缺牙少边的柏油小路上,歪歪扭扭地开来了一辆暗红色的小公交。

他的手机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打扰了他心中带着无限甜蜜滋味的遐想,那是晓樱在确认他是否就在约定的地方等着她,而不是临时被别的事情耽搁住了。其实这一路上他们之间的短信就没怎么中断过,一直都在确认,生怕有什么想不到的意外,一副生离死别且不能容错的样子。他和她自然是这个世上千千万万个互有好感的青年男女当中的极其普通一对,但是此时却乐观地坚信最幸福的人莫过于自己了。

“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站在荒无人烟的野地里干耗着等我呢?”他呼吸着湿润芬芳的乡野空气,激动而又兴奋地和她开着刚才已经想了好几遍的玩笑,一时间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和劲头,脑子里也随之增添了用不完的机智和聪明,“像你这么扎眼的女生,在我们这个不出名的穷乡僻壤,那可是正宗的不安定因素啊,一定会引起某种意想不到的犯罪行为的,你可别不以为然啊。”

“谢天谢地,她穿的衣服不是大红色的,”他在见到她第一眼时脑子里快速而深深地庆幸着,“要是那样的话,老天啊,我可真成了北樱村最耀眼的明星和最靓的仔了,说不定这个事很快就会被传遍整个村子,反正村子本来就不大,根本容不下这种离奇的新闻。今天,嗯,是个很特别的日子,应该能够载入史册,彪炳千秋。”

她头上依然还是利索的短发,只是好像焗了很浅很浅的他非常喜欢的栗色,因而越发显得青春靓丽了;她的身材依然还是那么的苗条动感,只是好像有点不太适应目前还没升高到让人感觉绝对舒服的气温,因而显得有些拘谨和局促;她的笑容依然还是那么的甜美热情,就像一颗刚刚成熟了的麦黄杏一样,或者更像是一朵盛开的红叶桃花。她脖子上系了一条微白偏粉且带暗纹隐花的轻薄丝巾,雪白的衬衣和黑色的羊毛衫外面裹了一件深灰色的驼绒大衣,下身配着一条蓝白色的水洗牛仔裤,脚穿一双系带的灰黄色平底皮鞋。她左手优雅地拎着一个米黄色的皮包,是那种没有任何多余装饰和花样的皮包,但是一望而知就是好皮子,因为那个包看起来让人感觉非常舒服和顺眼。她的装束和打扮完全配得上她脸上那精心打理的淡妆,以至于他根本就没意识到她今天竟然化妆了。

女为悦己者容,一如男为己悦者狂。

“好一个低调内敛、妖艳羞怯的女特务啊!”他一边和她摆着手打招呼以作指引,就像家里来了远路的比较招人喜欢的亲戚一样,一边忍不住地这样感叹着。

说一个女的像女特务,几乎是村子里面像他这么大的人在小的时候对一个女人的姣好外貌所能想到的最高评价。现在,他把这个多年珍藏不用的几乎都要发霉的最高评价毫不犹豫地送给了她,并且还坚定地认为这个评价其实并没完全体现出她的迷人魅力和醉人风采。很快,他就想起了以前村里团支部活动室大门上边的一条令他过目难忘的横批,“风华正茂”,对,就是这四个极为鲜明的黄色大字,配着非常罕见的天蓝色的底子,用来形容此刻的她那是再贴切不过了。

“当时团支部的门窗,”他沉浸在一片深不见底的关于从前模糊岁月的温热至极的幻想里,这幻想极为适合眼前的一切,仿佛就是为了现在才有了从前,“全都被漆成了明媚淡雅的天蓝色,这和农村一般人家大门上的黑色或者红色等普通颜色迥然不同,体现了那个年代农村青年独特的审美观和文化潮流。并且,那些门窗从来也不贴红纸对联,而是用亮黄色的油漆直接在上边手写出各种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对联。其中,写得最好的人,还是非俺三叔莫属啊……”

她那新生杨柳般轻轻摆动的身姿、如花的笑靥、青春不俗的气质等,极好地迷惑和俘获了他的心智和神思,使得他不禁心驰神游和浮想联翩起来。他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体,由固定的体到旋转的空间,如此渐次地扩散开去,竟然都想到了遥远而又模糊的充满了各种神奇和幻想色彩的童年时光,也想到了那个曾经火热多彩的辉煌年代,尽管他脑子里关于那个年代的所有记忆并不是十分的清楚,但是其中仍有一些片段和场景给他留下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同时也是永难磨灭的。

这天,这地,这山,这水,还有眼前的这个人啊。

“你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一个墨镜了。”他刚想这样打趣她几句的时候,就忽然瞥见从小公交车靠东边的车窗上探出一个肉呼呼、黑黝黝的大脑袋出来,那个大脑袋毫无遮拦地大声喊道:“哎,哎,桂卿,怎么着,你来接恁女朋友的吗?”

被那个大脑袋冷不丁这么一问,他根本就没来得及害羞,待他定睛仔细一看,发现那厮原来是好友李忠良,难怪对方敢如此放肆地嘻嘡着玩,换做别人顶多就是心里嘀咕嘀咕而已。

“你干什么去的?”桂卿没理会忠良的问话,而是条件反射般盯着对方的脸直直地问道,暂且把多情的晓樱同学放到了一边。

关键时刻一定要重友轻色,一定要和平常不一样,他抓住点滴的时间在心中暗想着,仿佛如此这般就能如愿化解心中那份莫名的尴尬和不安。被人瞧穿了心思总是有点掉价,心虚一阵子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哦,我上北沟有点事,回头再聊吧!”忠良正说着,那车早就急不可耐地往北边开去了,人家才不会等他这个好奇分子呢。因为这个站点只有晓樱一个人下车,所以司机停车的时间很短,也就刚够她跳下车的空,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和照顾年轻女人,着实有点讨厌。

“你已经等多大会了?”她非常关切地问道,这话显然有点多余,随即便羞红了双颊,仿佛这个问题不该她来问,而该他主动回答,“冷不冷啊?虽说是春天了,可是早上还是很冷的。”

“没事,没事,我也刚来,”桂卿顺嘴回道,也顾不得符合不符合实际情况了,同时又发自内心地恭维了一下春风满面的她,“你这一来啊,真正的春天才算是来到俺庄上了,或者说,沉睡一冬的春天这回才算是真正醒过来了。不信你看,你一下车,这天也蓝了,水也绿了,花也开了,麦苗也返青了,小鸟也叫得更动听了。还有,今天一早上,喜鹊就在俺家院子里的树上开始喳喳地叫了——”

“哎,你等会等会,我有点头晕,”她用拎包的左手轻轻地扶着左腰,右手反过来应景式地贴着光洁的额头,佯装着马上就要昏倒的样子窃窃地笑道,“你先让我适应适应这里的环境好不好啊?不管什么事,都得让人有个心理过渡期,你说是吧?”

“Of course,Of course。”他甩出一副正宗英伦绅士的派头和语气轻轻地说道,脸上堆满了青春的自信和微笑,人生不可想象的巅峰就是这样轻而易举地达到了,他当然有点喜不自胜。

“Let's go!”她轻盈优美且富有诗意地往下沉了一下她那匀称均衡的头,然后又樱唇轻启坚定有力地回道。同时,她轻轻地打开手上拎着的坤包,从里面取出一个咖啡色框架的墨镜出来,非常熟练地戴上,线条分明的嘴角还扬起一丝清晰明快的微笑。那微笑瞬间就融化了他,让他的心思顿时就消散在了这无边的春天里。

两人迈开矫健且充满活力的脚步,轻快地越过村西十字路口,径直往北边不远处走去,那里是落凤山的西头,恰好有一条蜿蜒的小路通往狭长的山脊。那条小路的北边是白马村的坡地,南边是北樱村的坡地,所幸南边的坡地上连一个上地干活的人也没有,正合他的心意。这种事情原是要偷着来的,切不可光明正大,因为时机还不到。

“你今天穿的裤子和鞋,都比较适合爬山,”他没话找话道,但是却觉得说什么都合适,她都会高兴地接受,“你看这条小路的两边,全是带刺的酸枣子树,穿裙子很容易被圪针扎着。”

“我早就预防着呢,”她信心十足地说道,显然来之前也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当然也是想了许久的,“以前梅花山还没怎么绿化的时候,我就经常上那去玩,别的地方的山我也爬过不少了,没事的,真的。你知道吗,我们上小学的时候,还到梅花山那里搞过野炊呢。”

“你们城里人时不早晚地到山上搞个野炊,弄个郊游,就觉得很新鲜了,俺小时候几乎天天在这个山上玩或者干活,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说完这个就感觉自己这话说得很没水平,但是又想不出什么更好的话来,因而变得有些郁闷和烦躁。

他还不明白,此刻的失败恰是一种巧妙的成功,全赖他心里有她,所以才会这样的,不然的话他什么好话说不出来?她什么好话没听过?只要是在正确的时间里,哪怕说错了也是对的。同时,他又敏感地意识到其实现在自己又何尝不是经常在这个山上玩或者干活呢?他离真正脱离山村生活还远着呢,怎么也不该像刚才那样说。悠闲地回忆和品味过去的辉煌岁月,那是成功者才配享受的行为,他现在还不能这样做。他虽然在短短的一瞬间失去了某种自知之明,不过好在很快就恢复了,倒也没酿成什么大错。

“是了,是我想多了。”随后他又暗暗地自嘲道。

“那是因为审美疲劳呗,”她如此总结道,或者说是一种延伸,看起来谈兴颇浓的样子,顺带着照顾了一下他多变的情绪,“再美的东西,看得时间长了,也难免会让人感到厌倦和无聊,除非你能永远保持一种欣赏、感谢和赞美的心态,而一般人偏偏又很难做到这一点,试问天下谁能老是长久地喜欢一种东西或者一个人呢?如果有些时候你非常幸运地接近了某种真相,而且那种真相就在你眼前闪闪发光等着你过去,你千万不要再往前走了,连一步也不要,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当然了,这和审美并没什么直接的关系,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想到哪里是哪里,请你不要介意。”

她也失败了,并不比他强多少,也是全赖她心里有他。

“哎,对了,桂卿,”晓樱一边兴致勃勃地随着桂卿上山,一边非常好奇地问道,对脚下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石子和脚边还没完全展枝开叶的荆棘也不怎么在意了,“你说前一阵子挺忙的,你都忙什么了啊?我很愿意听一听,如果你愿意讲的话。”

“嗯,也没什么,就是家里盖屋的事呗。”他淡淡地回道,有点扫她的兴,尽管他随即也察觉出了这个问题,但还是不肯把盖屋的事讲得过于详细,因为一提起这个事他心里总有一股酸楚的感觉,反正这个屋子盖得再好也娶不了她当媳妇。

“啊,那可是大事啊,”她看似很随意地感叹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脚下崎岖的小路,然后又道,“现在怎么样,盖好了没有?”

“基本上算是盖好了吧,”他更加淡淡地说道,他真的不喜欢和她聊这个事,更不喜欢她问起这个事,“就差抹墙皮和垒院墙了,现在天比较干,先让风吹吹,省得屋里有潮气。”

“噢,怪不得从过完年就没怎么见你来找我呢,原来是张罗着盖新房子了。”她格格地笑道,眼神里的东西不言而喻,一如他猜测的那样,她脸上的表情也很明显地承认这一点了。

“我怎么发觉你的笑声里有很复杂的意思呢?”他有意瞥了她一眼,不是白了她一眼,带着一种脉脉的恰如其分的温情。

“哦,是吗?”此时她笑得更得意了,她不想再徒劳地掩饰什么了,于是继续开心道,“提到盖新房子,你说我能怎么想啊?”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回头又仔细地看了一眼她,算是思索了一下,回道,“不过,我想的和你想的其实并不一样。”

“嗯,不妨说来听听。”她如此说着,仔细提了提大衣的下摆,像只小鹿一样轻跳一下,想躲过一棵幸运的酸枣树,不愿意被它牵绊住。

“浩然的小说《苍生》,你读过没有?”他问。

“没有,是不是农村题材的呀?”她抬手把墨镜往下一扒拉,杏眼向上幽幽一撇,异常调皮地问道。她可能还不知道,在他眼里所有美丽女人的眼睛都是杏眼,他似乎只钟情于这一种眼睛,他这一生仿佛都被这种类型的眼睛给圈住了。

“是,而且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他一改刚才兴奋轻快的神情,转而用略显压抑和低沉的声音说道,并没有炫耀和显摆的味道,“好像是和轰动一时的《渴望》同时期播放的吧。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就是,为了给大儿子留根盖房子,好娶个媳妇过日子,老头田成业和留根两个人到山上去背石头,结果累得吐了血,唉!”

说到这里,他的心头顿时又涌起一股悲凉、难言和沧桑的意味,尽管他也清楚地知道这种不合时宜且不伦不类的感想和眼前的美景美人一点都不搭配。他是没有办法的,尤其是在这种事情上,八辈子也摆脱不了这种可怜之情的束缚了。

她低着头继续爬山,半天没有再说话,她不知道此时该如何去安慰他,也不知道他是否需要她的安慰,一种也许是隔靴挠痒的安慰,尽管她觉得有千言万语就堵在喉头,似乎马上就要迸发出来了。她在一块挡路的灰黄色的大石块跟前停了下来,准备喘口气再走,同时要好好地想一想究竟该说点什么才能让他暂且高兴一点。

他以为她是对农村题材的电视剧不感兴趣所以才不说话的,于是便不打算再将这个稍显沉闷的话题进行下去,因为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他不想在强人所难这方面翻了船,惹人嫌。

“哎,恁要野兔子吧?”北边坡地里,有一个稚嫩的小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脆脆爽爽地打扰了他们的私密。

“嗨,桂卿,那个小朋友手里有一只野兔子,一只野兔子,”她的一只手臂上下颤抖着、挥舞着,指向那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特别兴奋地说道,“她问我们要不要野兔子,多可爱的野兔子!”

“什么,野兔子?”他好半天才从对电视剧《苍生》的深深回忆里转回来,带着晕乎乎的表情傻傻地问道,仿佛此刻是在她家附近,而不是他家附近。

事情整个颠倒了,像致命的轮回一样。

“嗯,对,你快看,多好玩的一只野兔子啊!”她继续欢呼雀跃地嚷嚷道,既对他的迟钝和无趣感到有些不满,又对小男孩的举动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不要了啊,要送给我们,他自己竟然不要!”

“噢,一只野兔子,这山上多的是,”他终于搞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然后颇为平静地说道,“你想要几只,回头我就送你几只,没什么稀奇的。不过,这个东西可不好养活啊,它性子太野了。”

“是啊,我光喜欢有什么用呢,又不会养它。”她随即叹了口气,心有不甘地说道,好像那只兔子就是他,光喜欢是没用的。

“这么小的野兔子,”他条理清晰地给她分析道,简直无聊死了,“如果吃了的话显得太残忍了,而且肉很少;如果不吃它,当宠物养起来的话,又不是太好养活。所以呢,要了也没用,到最后只能放掉它。”

“喂,小朋友,我们不要,你把它放了吧,啊!”她对那个小男孩摆摆手并大声地喊道,同时很自信地认为对方一定会听她的话,谁叫她这么漂亮又这么慈悲的呢?

小男孩听后果然很顺从地把那只幸运的野兔子给放了,这令桂卿感到十分意外。他瞬间觉得她身上具有一种非常神奇的力量,能够在不知不觉中改变别人的初衷和本意,无论这个初衷和本意原先有多坚定,多执着。他心里感觉有些凌乱,也感觉有些燥热。

“走吧,好好欣赏一下我们美丽的落凤山吧。”他见状只好重振精神,显得非常高兴地说道,然后有意停顿了一下,好和她一道走路。

他盼望这一天盼望得太久太久了,以至于现在还迷糊着呢,都不能相信眼前的事实,一个城里的大姑娘居然会跟着他上山闲逛,这个事仔细想想多少也带点传奇色彩,只是眼下他还没工夫细品。

从此往东,山上几乎不会再碰到什么人了。

“落凤山的名字挺漂亮的,有没有什么说法啊?”她若有所思地问道。她窃以为,即使真的没有什么说法,他也会编出一些说法来应付她的,这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她应该享有的权力。

“有,怎么会没有呢?”他出乎意料地说道,恰好流露了他的本性和真情,“世界上每一座山峰,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的传说和来历啊,不管这山有多小,这河有多短,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比如说这落凤山吧,当然也有一段美丽的传说,虽然有点俗套……”

接着,他绘声绘色地讲起了落凤山的来历。

原来最早的时候,北樱村的东头有半间石板房子,里边住着一个忠厚老实的年轻小伙子叫张赶年(必须得忠厚老实,民间传说都是这个审美标准,神仙也改不了)。张赶年自幼父母双亡,他孤身一人,全靠打柴为生。这天他正在山上打柴呢,看见从东南方飞来一只大鸟落在了半山腰里,那大鸟的身上散发出万道耀眼的金光,煞是漂亮。那只鸟站了一会儿,然后翅膀一抖就飞走了。他赶紧跑过去一看究竟,见地下有一枚制钱,便拾了起来放兜里。他打完柴,在回家的路上觉得身热口渴,就放下挑子,爬上路旁的山楂树准备摘山楂吃。

这时树下忽然来了一老一少两个人,他只听那年少的问那年老的:“师傅,咱们要这枚制钱干什么用呀?”

“那是宝啊,”老者捋捋胡子徐徐答道,“用红丝线栓上放进海里,龙王会请你进龙宫去,你要什么他就会给什么。”

老少二人走后,赶年从树上下来,他心想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只鸟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凤凰,这个制钱也许就是他们说的那个宝贝了。于是他就决心去试试,看看到底灵不灵。

赶年走了半个月左右才到了东海边,他赶紧拿出那枚制钱,拴上红丝线抛入海中。海面立时变得波涛汹涌起来,海水不停地翻腾着,不多时海里就上来两个分水夜叉,不由分说便把他请入深海龙宫,随后龙王亲自迎接并设宴招待他。

“不知英雄用何法力煮得我东海水沸腾起来?”席间龙王非常好奇地问赶年,“使得我水族上下都不得安生,好生震惊。”

赶年就掏出制钱递给龙王,让其一瞧究竟。

“好个闹海钱,”龙王当然是识宝的,大吃一惊之后开口便道,“天下只此一枚,真是价值连城啊!”

“龙王既然喜欢它,”赶年见龙王称赞不已,于是就说,“那我就把它送给您老人家了。”

“多谢英雄的慷慨馈赠!”龙王听了后又惊又喜地回道,“我这龙宫中奇珍异宝也有不少,随你挑,任你选,喜欢哪个就拿哪个吧。”

赶年回头恰好看见一个金丝叭儿狗,脖上套着个小铃铛,摇头摆尾蹦蹦跳跳的。他心想,我要有这性灵儿作伴晚上就不孤单了。于是他就开口道:“我很喜欢这只金丝叭儿狗。”

龙王听后大惊,脸都变了色。原来这小狗是他最疼爱的公主三娘变的,三娘听说有凡人入龙宫,缠着父王定要看看新鲜,因为女孩不便抛头露面,所以才变作金丝叭儿狗出来的。此刻龙王虽然舍不得三娘,可既然有言在先,就不能拒绝,于是只好答应了。

于是赶年便携着金丝叭儿狗回家了,回到家后就把它放在屋里。然后他和以前一样,锁上门,拿了扁担上山去打柴了。到晌午回家来吃饭,他开开门一看,桌上竟然放着热腾腾的饭菜。他心想可能是哪位好心的邻居送来的,吃了饭之后便又去打柴,晚上回来后还是有桌饭菜,一连三天都是这样。他自然是好生纳闷。这天他装着去打柴的样子,然后偷偷地藏在烂席筒里等着。天刚晌午,他见那只小叭儿狗打个滚儿变成了一位俊俏的年轻女子,那女子拿过纸叠上,再用剪子一铰,然后吹了一口气,桌子上便立即出现了热腾腾的饭莱。赶年连忙从烂席筒里钻出来,那女子羞羞答答地向他说了自己的身世,并说愿与他结为夫妻。他自然是满口答应,就在半间石板房里和她拜了天地。

三天后的晚上,龙女三娘用剪子铰纸并吹了口仙气,平地里便起来了一座座铮明瓦亮的搂台殿阁,小两口就住了进去。这件稀奇事很快就传到了青云王的宫里,青云王于是就带着文武百官来看。他见三娘长得貌美如花,顿时就起了歹心,于是便对赶年说:“你在门前打十二眼井,每眼井旁都要有一棵垂柳,井里都要有两条半斤重的鲤鱼。明天倘若有一样办不到,拿三娘顶替。”说完拂袖而去。

赶年为此犯了愁,没想到娇妻竟然带来了大祸。

“郎君莫愁,万事有我在,”三娘勇敢地对他说,不愧是他的结发妻子,“明天青云王来,我自然让他无话可说就是了。”

第二天一早青云王果然来了,他见十二眼井里鱼跃水动,十二裸垂柳风吹枝摇,果真一样都不少。他虽然看傻了眼,可还是不甘心,就又对赶年说:“你在院里摆上二十匹马,都是粉鼻粉眼粉肚皮,马上都得坐着俏佳人。今天我不走了,就住在你家的客厅,明天我起来就要看到。”

赶年一看三娘的眼色,于是就满口答应了。

三娘只好摆酒宴招待青云王君臣,青云王等人吃饱喝足后就睡着了。天明之后青云王醒来,见眼前和他要的东西一点不差,马咴咴地叫着在院里兜欢子,每匹马上都坐着一个绝色美女。他见这事根本就难不倒赶年这个穷小子,虽然心里不悦,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就此回宫去。

三娘不肯轻易放他走,便斗胆上前拦住道:“大王,民女有一玩物贡献,想来大王一定喜欢。”

她说着便递过去一个拳头大小、形状如鼠的小动物。

青云王一看,着实喜爱,便问道:“它是何物,如何喂养?”

三娘便说:“它叫祸,只吃生铁喝香油,别的都不要。”

青云王心想,宫里香油有的是,生铁更不在话下,于是就带祸回宫了。他还派专人喂祸,谁知这个小东西越长越大,越吃越多,城里的生铁都吃光了,香油也都喝净了。他只好下令向全国征收生铁和香油,后来全国的生铁和香油也吃光喝净了,他实在没法了,就叫人把祸牵出去扔了。谁知祸大城门小,怎么也牵不过去,他又叫人把祸杀死。谁料一百个勇士高声大喊,持刀向祸刺下时,刀口却喷出火,立时烈焰冲天,青云王和他的大臣们都抱头鼠窜,王宫也化为灰烬了。

“怎么样,这套路熟悉不熟悉?”讲完故事,桂卿笑着问道。

“嗯,和美国大片一样,完全按既定方针走,民间故事的各大要素一样不缺。”晓樱跟着笑道。

“天下万事万物就像这个传说一样,莫不是心同此心,理同此理,太阳底下原本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他随即叹道,似乎转瞬间就老了半岁。这都是那个老掉牙的所谓民间故事给闹的,可是他若不讲便讨不了她的欢心,正如烦恼时日子也得咬着牙过下去。

“你这话风转得也太快了吧,桂卿?”她刺激他道。

“我说的话全都是以你能理解、能参透为标准,至于形式和内容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其精神内涵。”他顺着上午灿烂的阳光,转脸冲她咧嘴一笑,平淡而又意味深长地说道。

“既然山有传说,那么一般来讲这个村也有传说喽。”她带着打破砂锅纹(问)到底的执着精神,天真地问道。

“我今天索性就卖一赠一,再免费赠送你一个故事,如何?”他豪情万丈地说道,难得有今日这般畅快。

“太好了,你慢慢地讲,我细细地听。”她说得真好听。

说罢,她便寻了一块干净的青石板,从包里掏出几张报纸来均匀地分开,认真地铺成两个人可以并排坐的样子,然后敏捷地坐在右边的那个位置上。待坐好之后,她将包放在胸前的大腿上,然后把墨镜摘下来,眼睛痴痴地向上看着他,若有若无地笑着,那意思分明是在说:“你快坐下啊,难道还要我请你吗?”

他有些怯生生地坐了下来,离她足有一尺多远,他觉得这个距离已经远远低于他心理上能接受的两人之间的距离了。

“近了,太近了,这样她会把我烤糊的……”他激动万分且毫无章法地想着,胸腔里好像燃起了一团火,这火来得真不是时候,烤得他嗓子眼焦干,几乎都说不出话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