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麽了,來那麽早。”
“呃,在宿舍沒事可做。”
我隻能歎氣,看見好朋友跳著過來勾住脖子又把放在肩上的手一開,從他的麵前向食堂走去,找點什麽當早飯。我的損友婁柯,從高中就混在一起的人,還在糾結之前的事。
“你還真要在宿舍住啊,之前也不見你要住校,怎麽想著住校,學校和家往返也行啊。”
“我懶得,真的假的,反正都住進去了。”說著,聳聳肩,將包放在凳子旁邊。
“另外,室友也ok。”
“體育生啊?!”
“嗯。”我隻說這麽多,走向往常的點菜的大嬸家,點了和往常一樣的早飯,當時站在那裏玩一直靜悄悄的手機,腦子裏還想著我室友。
開始還不確定說住校好不好,坦白來說我很愛幹淨,我什麽都能忍除了髒亂差,就像我告訴朋友的那樣是因為懶得來回跑,所以決定住校,在這裏也有更多機會能練習。
我有沒有說過,我從高中開始學架子鼓,進了大學想深入鑽研,在宿舍,就可以在教學樓,意味著有更多時間練習,然後宿舍很多方麵都幹淨,就像我說的,我對我的室友很滿意。
最初知道他學體育,我還不放心,但觀察過來,他很OK。最OK的就是不論回到宿舍有多累,他第一件事就是洗澡,然後才幹別的事。
還有就是,我的室友很帥。
談謹皮膚不白,說起來可能和我這種混血的白不一樣,但可以算得上好看,最突出的部位應該是眼睛,他說他是南方人,但不是泰國的最南邊,但好像是素叻他尼人,所以眼睛很有神,我注意過他的睫毛,長到女生都會嫉妒,加上運動員的身材,讓我覺得是盤好菜。
因為……
“嗷,施燃,每早都吃同一家店啊。”我沿著聲望去,看見大三的學長笑著說,我話哽噎在喉,看見身材修長苗條的前任,肩上挎著貝斯琴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