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机械论和决定论的人,乃至挑战整个科学体系的人,马上就要出场了。
这个人叫休谟,也是一位天才。休谟12岁就进入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但是念到一半就不念了。
23岁的他完成了名著《人性论》,但是这本书没人愿意出版。休谟非常沮丧,觉得是自己水平不行。实际上休谟小瞧了自己,不是因为他的水平太差,而是因为他太超前了。一年后,他去掉了《人性论》中可能触犯当局的内容,以及一些超越时代的观点,把它改写成更浅显的作品,这才得以出版,书卖得也还算可以。
休谟是英国人,也是经验主义者。但休谟认为他之前的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都有根本缺陷。你想,这两派吵了很久,明明相反的观点,却谁也说服不了谁。说明什么呢?那些哲学家都是固执己见的笨蛋吗?这显然说不过去啊。休谟认为他找到了原因,那就是双方讨论的问题超过了人的经验范围。
休谟认为,你们讨论“何事真实存在”之类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人类根本没有能力回答,所以你们才能怎么说怎么都有理,正反两面的观点都能成立。
不但空中楼阁式的理性主义者如此,连经验主义者也犯了类似的毛病。
举个例子。
洛克不是有“白板说”吗?洛克认为人的经验是从后天的客观世界而来。在洛克之后还有另一个英国的经验主义者贝克莱,他认为世界上没有物质,人的经验都是心灵中的观念。
这两个观点一个唯物、一个唯心,谁也说服不了谁。唯物者可以说,一个物体你不意识到它,它就不存在?这岂不是荒谬?唯心者可以说,我不意识到它但它还存在,是因为还有其他人意识得到它。如果人人都意识不到它,你又怎么知道它是存在的呢?
这话说来说去近乎抬杠了。
于是休谟就说,你们都错了,错在你们讨论的问题超出了人的经验范围。“经验从哪儿来的”这个问题,我们根据经验回答不出来,所以,只能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所以在休谟这里,经验就是人的感觉印象。我感觉到了什么就是什么,至于这感觉从哪儿来的,是真是假,我不知道。
《黑客帝国》的世界观就是这样。我只知道自己体验到的世界是20世纪。至于我体验到的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计算机虚拟出来的,我不讨论这事,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超出我们讨论的能力了。不管怎么讨论都是空话,所以我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还不止如此。
哲学理论也像是武侠小说中的武功一样,同一个武功由不同的人来用,效果大为不同。同样是经验主义,洛克只能算是初窥门径,休谟就能把经验主义发挥到极致。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就算我们怀疑一切事物,“我”这个概念是怎么也怀疑不了的。换句话说,“我”的概念可以超越一切事物。
可是休谟觉得这个说法不对。
你现在想象一下,“我”到底是什么呢?
你心里肯定产生了很多念头,或许是自己的名字,或许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是过去的一段记忆。不管是什么,这些念头都属于感官经验,都是由耳朵、眼睛等感官来感受到的。你试试能不能不依靠任何感官经验来形容“我”是什么?形容不出来了,是吧?
因此,休谟认为,我们所谓的“我”,不过是一堆经验片段的集合而已,并没有一个独立于经验的、实在的“我”存在。
笛卡尔认为“我”是超越了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实在是太天真了。在休谟看来,“我”不过是后天学习到的一堆经验片段而已。真正有没有“我”呢?同志们,对不起,咱不知道!
他比笛卡尔怀疑得还狠啊。
休谟的哲学观可以用来解决下面这个问题。
我们说过,我们永远没法证明自己是不是生活在《黑客帝国》式的虚拟世界里。那该怎么做才能安心呢?
休谟的回答是,不知道就不知道,没关系。我们能得到的经验就是眼前的生活,在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面前的生活都是幻觉之前,我们就照着自己平时的经验正常生活下去就可以了。我们没必要也没能力去无限地怀疑世界。反正想也想不出结果来,就别想了吧!
比如,如果有学生念着一半书突然产生了哲学思考:“天哪!万一我生活的世界是一团假象怎么办?太可怕了,我该怎么办?”休谟的反应跟孩子的妈是一样的,他会一拍桌子:“熊孩子,想那么多没用!继续念书吧!”
话说得远了点儿,正因为很多人不接受休谟的这个观点,才使得文艺创作者们有各种花招可以玩儿。比如《黑客帝国》后两部里的招数:让观众怀疑反抗军的基地也是虚拟出来的。比如《盗梦空间》里,让观众怀疑所谓的真实世界也是一个梦境。
只要我们不接受休谟的观点,那么这些花招永远都是无敌的。我们可以在所有的电影、小说中都搞这一套,在故事结尾跳出一个超出故事世界观的事物朝观众一笑:哈哈哈哈,你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假的!(或者都是幕后黑手精心营造的!)
一般的观众看到这里或许会鼓掌赞叹,可咱们这些经过哲学反复折磨的人会觉得,这花招挺没劲的,是吧?
休谟和笛卡尔一样被苏格拉底附体了。他打算用怀疑论来抛掉前人所有不可信的经验。休谟想,有什么知识是切实可信的呢?
他找到两种。
第一种是不依赖于经验的知识。比如几何学,它自身是不矛盾的,完全符合逻辑规则,而且不依赖经验存在。我们前面说过,在现实世界中观察不到任何严格的三角形,但是我们仍旧有三角形这个概念。三角形不依赖外物存在。那么在休谟看来,关于三角形的知识,就是可靠的。
自然,像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这些人的哲学体系,因为根基是可疑的,所以不在休谟的承认之列。
第二种可靠的知识是我们自己感受到的经验,摸到什么、看到什么,这些都是可信的(当然,还是那句话,这经验是不是来自幻觉我们先不管)。
休谟想来想去,觉得可信的知识就这两种,于是他很彪悍地说了一段话:我们去图书馆随便拿起一本书,问这些书中包含着数和量的抽象推论吗,包含着关于实在事实和存在的任何经验的推论吗,如果都没有,就可以烧掉它,因为里面只有诡辩和幻想。
休谟这么想有一定的道理。从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争论来看,人类仅有两个获得知识的办法,一个是靠演绎推理(而且还没得到新的知识),一个是靠经验。休谟把其中最不靠谱的——理性主义者们的那些公设都给去掉了。剩下的除了经验之外,还留下了纯粹靠演绎推理能成立的知识。与激进的经验主义者相比,休谟已经很厚道了。
下面还有更猛的——休谟要亲自办掉科学。
研究科学,最重要、最基础的一条规律叫作因果律。就是说,凡事有因必有果。牛顿认为,苹果落下来一定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才有了万有引力定律。蒸汽上升是带动机器的原因,这才能有蒸汽机。总之,万事万物之间必须都存在因果律,我们才谈得上科学研究。
但休谟偏偏就拿因果律下手了。
刚才说,休谟认为只有两类知识是可靠的。一类是像逻辑和几何那样,既逻辑严谨又不依赖于外物存在的知识;一类是我们感官体验到的知识。
那么,因果律属于第一类知识吗?我们能不依赖于经验,只靠逻辑推导出因果律吗?
显然不能。
一个因果律是否成立,总要关系到具体的事物。我们知道“点燃爆竹”和“爆竹爆炸”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能知道这一点,纯粹是靠经验得来的。假如有一个原始人完全没见过、没听说过爆竹,那他无论怎么演绎推理,也不可能想出爆竹爆炸的原因。
还可以这么说,休谟认为,我们根据逻辑只能判断事物是不是自相矛盾。就像我们可以用逻辑去判断数学知识是不是可靠。但如果我们用逻辑去分析燃放爆竹这件事,我们会发现,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我们没有点燃爆竹,只是一扔爆竹,爆竹就爆炸了的情景。这个情景并不违反逻辑规则,只和我们的经验矛盾(比如“爆竹没有点燃就不会爆炸”,这是个来自经验的知识)。所以只靠理性是无法察觉因果律的。
总而言之,因果律不符合第一类知识。
顺便说一下,演绎推理中说的“因为,所以”并非属于因果律。比如在几何里,我们说“∵(因为)两直线平行,∴(所以)这两条直线不相交”,这里面的意思并非指“两直线平行”这件事导致了“这两条直线不相交”这件事发生,而是指,当“两直线平行”这个命题为真的时候,“这两条直线不相交”这个命题也为真。
那么,因果律可以靠经验总结出来吗?
比如在地球上,苹果一离开树枝肯定会掉在地上,我们通过日常经验就可以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这算不算我们认识到了,“苹果离开树枝”和“苹果落在地上”这两件事中存在着因果关系呢?
休谟说,不能,因为你就算之前多次看到苹果离开树枝落到地上这个现象,你也不能保证,下一次苹果还一定会落到地上。
你怒了,你说,这不是纯粹的抬杠吗?
休谟摇摇头说,这不是抬杠。
什么叫因果律呢?你不能说因果律就是“一件事的发生是另一件事发生的原因”,这相当于同义反复,说了跟没说一样。
因果律是什么呢?在经验世界里,我们可以把因果律说成:“如果A事件发生了,那么B事件一定会发生。”更严格的说法是:
一、A事件发生在前,B事件发生在后。
二、二者发生的关系是必然的。
比如,苹果必然落地的事件我们可以分解为:
一、“苹果离开树枝”发生在前,“苹果落地”发生在后。
二、这个关系是必然的。
想象一下,如果我们是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孩子,只靠经验,怎么能知道苹果一定会落地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一遍又一遍观察到“苹果离开树枝”和“苹果落地”这两件事总是紧接在一起发生。我们就明白了,哦,苹果这东西原来不可能飞上天去啊。
但问题是,通过经验,我们观察到的只是因果律中的第一条:A事件发生在前,B事件发生在后。
那么第二条呢?
这个关系的必然性我们是怎么观察到的呢?
这个“必然”能让人看见?这个“必然”能让人感觉到?没有,“必然”这个东西不在我们的经验范围之内。我们之所以认为这里有“必然”性,是因为我们过去无数次地看见了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所以就想当然地认为,这两件事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在未来也会永远连在一起发生。
休谟尖锐地指出:这种“想当然”是错的。
休谟认为,人相信因果律其实是一种心理错觉,只因为我们发现两件事总在一起发生,我们就期待它们能再次一起发生。但这其中并没有可靠的根据。
(你也不能说“科学证明了地球有引力,所以苹果脱离树枝和苹果落地之间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牛顿必须先认为苹果落地存在原因,才可能去研究这个原因。换句话说,“万有引力定律”就是揭示物体运动的因果律的,自然不能用“万有引力定律”去证明存在因果律,不然就成了循环论证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有一个没有科学知识的原始人,他通过观察发现,公鸡打鸣之后,总伴随着太阳升起,没有一天例外。那么他会认为,公鸡打鸣是太阳升起的原因。这显然是错的。
罗素有一个比喻,说假设农场里有一只鸡,每次一看到农场主来,就被喂食物,那么这只鸡就会以为农场主和给它喂食之间有因果联系。但结果有一天,农场主带来的不是鸡食而是一把猎枪,农场主把鸡杀了。换句话说,鸡通过观察发现,农场主和喂食这两件事总在一起发生,便以为其中有因果关系。但实际上,耗费它毕生时间得到的观察结果,仍旧不能证明这两件事之间有必然联系或者因果关系。
从逻辑上还可以这么解释。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发生了一回,经验只能告诉我们这是偶然的。那么无论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发生了多少遍,它还是偶然发生的。因为再多次的偶然累计在一起也不可能把偶然变成必然。
还可以这么说,我们之所以相信有因果律,是因为我们认为,我们将要经历的事情和之前经历过的事情是一样的,我们经历过的事情肯定会不断地重复。但显然这是错误的,且不说我们的经验可能只是片面的(就像农场里的鸡),何况世界本身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
休谟的质疑不是抬杠。类似的误区在生活中常会遇到。
统计学上有一句经典的话,“相关性不代表因果性”。
意思是说,统计结果如果发现,有两个数据A和B,每当A上升的时候,B也跟着上升;每当A下降的时候,B也跟着下降。一般人会觉得,这说明了“A是引起B的原因”。
实际上这是错的。
比如,某个小镇过去几十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每当冰激凌销量增加的时候,淹死的人数就增加。那么,能说明卖冰激凌就是淹死人的原因吗?当然不是。而是因为人们在夏天的时候才喜欢吃冰激凌和游泳,所以“夏天到了”才是淹死人数增加的真正原因。
休谟的意思是,我们在经验中发现的仅仅是相关性,永远无法发现因果性。
或许你还是不服气。你会想,所谓的两种可信的知识是休谟自己说的,我偏说因果律就属于可信的知识,你又能怎样?
你这么想没关系,咱们还有一种比较简单的思路。
因果律是怎么来的呢?是我们先观察到两件事总连在一起发生,并且这两件事自己还不单独发生,我们就说这两件事有因果关系。这用的是归纳法。
但归纳法是怎么回事?归纳法要从个别的事件里总结出普遍规律来。什么叫“普遍规律”呢?“普遍规律”就是相信在某个条件下,某件事情必然发生。这不就是因果律吗?也就是说,研究归纳法的前提,是必须相信存在因果律。
这不就成了循环论证了吗?
实际上,连归纳法本身都值得怀疑:归纳法为什么能成立呢?是因为人们相信世界上有一些规律,不仅在过去有效,在未来仍旧有效。有了这个信念,我们才去归纳。可是,我们怎么知道“有一些规律,不仅在过去有效,在未来仍旧有效”呢?是由观察现实,发现“哎,有些规律总有效啊”,从而归纳出来的。换句话说,我们“通过归纳法总结出了归纳法”,这不又是循环论了吗?所以归纳法本身也有问题。
休谟对因果律的讨论说明,因果律没法从经验中得来。假如我们要让因果律成立,那它必然像理性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属于超越经验的规律。但是,理性主义者的那些公设明明又不可靠。这么说来,可就真没咒念了。
别着急,我知道你或许还有些不服气,晕晕乎乎地看到这里,觉得好像有道理,但又好像有问题。
不用担心,别说你了,休谟时代的知识分子听到休谟的论断后,也都不服气。因为这太荒谬了。假如没有因果律,人还怎么活着?人为什么还要劳动,还要生产?我举起了杯子,明明我做的“举”这个动作就是杯子离开桌面的原因,这种显而易见的事还有人怀疑?
更何况那是个科学蒸蒸日上的年代。人们认为牛顿准确地揭示了宇宙的真理,认为只要科学不断前进就可以解答宇宙中的一切秘密。而因果律和归纳法又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统治行星万物的物理学怎么可能是建立在完全不靠谱的基础上的呢?
但是哲学家们不这么认为。
他们拿来休谟的论点一看:理性主义有独断论的危险,啊,对!一切都得从经验出发,啊,对!因果律和归纳法是循环论证,啊,也对!所以因果律不能用经验证明,所以没有因果律自然也没有归纳法,啊……啊……也对啊!
于是哲学家们都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