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是自殘行為,至少在王陽明看來,它是心靈驅動下的冒險犯難,是孔子在良知命令下的“明知不可為而為”。
北京方麵的“打老虎”行動徹底失敗後,南京方麵接過了這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早在劉健、謝遷“被辭職”的消息傳到南京後,南京監察官(禦史)薄彥徽、陸昆、蔣欽等十五人聯名上書請求朱厚照挽留劉、謝二人。不過他們的請求書達到北京時,劉、謝二人已經離開。他們馬上轉向,矛頭直指八虎,自然,劉瑾是他們攻擊目標裏的代表人物。他們在奏折中聲稱掌握了無數確鑿的證據,證明劉瑾罪不容赦。
劉瑾的反應非常淩厲,要求朱厚照下令,把這些人捉到北京,廷杖伺候。朱厚照對劉瑾的憤怒感同身受,自他繼位以來,官員們就一直在找他麻煩。
廷杖是朱元璋專門對付政府官員而設置的刑罰之一。這一刑罰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於:把罪犯在眾目睽睽之下按趴在地,用繩子捆綁住手腳,把褲子褪到膝蓋處,執行員以粗重的木板拍打受刑人的屁股。
扭曲的傳奇就此上演。南京的監察官們被拖到北京,每個人都被打得奄奄一息,又被開除公職,政治生命就此結束。監察官蔣欽不服氣,屁股挨了三十棍被貶為平民後,他又給朱厚照寫了封信。在信中,他把劉瑾罵得狗血淋頭,同時提醒朱厚照,我太祖皇帝(朱元璋)曾立下家法,不許太監幹政。可如今,劉瑾已成了帝國的二號首長,貪贓枉法,無惡不作。奏疏的最後,蔣欽豁出性命:“皇上如果您信臣,殺劉瑾;如果不信臣,殺我。”
劉瑾暴跳如雷,朱厚照七竅生煙,兩人一合計,再給蔣欽三十軍棍,如果他還沒死,就扔他進錦衣衛大牢。
蔣欽沒有死,不過已剩半條命。這半條命在蔣欽看來,剩和不剩沒有太大區別。於是,他在獄中又給朱厚照寫信,希望朱厚照能明白這樣的事實:如果劉瑾沒有罪,我為何要不惜性命來控告他。現在,我每天在獄中和蟑螂老鼠為伍,他在外麵錦衣玉食,我有老爹七十二歲,我連盡孝這件事都可以拋棄,我圖個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