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給你寫歌你不稀罕,我當A神你鬧啥

第10章 第10章——你應該去當演員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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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是想著,如果組合解散的話,你就不用被罵了。”

林夏一臉誠懇的看著他。

池舟皺著眉頭,冷哼了一聲。

“我覺得你不應該當歌手,而是去當演員。”

“沒準不需要打拚多少年,就能拿到奧斯卡,你覺得呢?”

說完這番話。

池舟便扭過了頭。

“給你三秒鍾時間,三,二……”

林夏好不容易才見到他。

怎麽可能放過這個機會?

於是淚眼婆娑,一把用雙手抱住了池舟的胳膊。

“阿舟……你再給我個機會好不好?”

池舟沒有回答她的話,隻是冷漠地數著數,“1。”

林夏依舊沒有下車。

池舟也無所謂,一腳踩在了油門上,往市中心開去。

林夏的眼底終於出現了驚慌之色。

“你瘋了嗎?到時候會有緋聞傳出去的!”

池舟嘲諷地瞥了她一眼。

“有緋聞又如何?身正不怕影子斜。”

“再說了,頂多會有個花邊新聞說我們疑似複合,你要是怕,那就說‘下車’。”

林夏的臉一會紅一會青。

看來今天這事兒是沒商量了。

她整個人如同泄了氣的皮球。

“好吧……我不會再打擾你了,祝你……前程似錦。”

“我要下車。”

刹——

車停了下來,林夏抿著唇,離開了。

池舟從後視鏡裏看著她離開的背影,再次懊悔了一遍。

開去哪不好?

怎麽非要開到這?

回到家中後,池舟癱在了沙發上。

腦子裏回**著林夏的音容笑貌。

“初戀啊……都是傷疤。”

感慨了一句後,他突然跟打了雞血似的。

“搞錢!”

打開手機,經紀人已經發來了消息。

A神的經紀人,是池母。

但‘池舟’的不是。

池舟的經紀人名為喬川,是個比較穩重細心的男人,也是華娛的S級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