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份的熱鬧

成年人的世界裏多的是「一夜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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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為了寫稿子,我偷偷重溫了一遍二十三年前的那場短暫邂逅。

《愛在黎明破曉前》,1995年的電影,現在看還是覺得很感動,甚至可以從中找到某種縱使是未來也不可及的愛情模樣。

傑西和塞林在火車上相遇,對彼此一見傾心,於是兩人腦子一熱,決定結伴在維也納漫遊,第二天早上各回各家,一個飛回美國,一個返回巴黎。素昧平生的兩個話癆說了一路,從火車站到唱片店、從小酒吧到摩天輪,從生活瑣事聊到對於世間萬物的看法。

與其說是看電影,不如說是聽兩個話癆如何聊天。原來戀愛真的是“談”出來的,原來“soulmate”真的存在。

夜幕降臨之時,他們說好分別之後不再聯絡,而黎明來臨之時,他們承認愛上彼此,並且在分別時慌亂起來。那時候沒有微信,連手機都不普及,這兩個被愛情砸中的人還是貪心,於是反悔,約定在六個月後,當年的12月,還是在這兒,維也納的火車站,再見麵。

愛情電影裏立的flag基本上都會出岔子,如果你看過它的續集《愛在日落黃昏時》就會知道他們其實都沒有忘記這件事,但遺憾的是,當年傑西準時赴約,賽琳卻因為祖母的葬禮遲到了。

有情人終成路人,下一次再遇到彼此,已經是九年後了。我幫他們算了算,從在火車上認識到第二天分離,兩人不過相識了十四個小時。

十四個小時足夠愛上一個人嗎?

足夠了,人在“誌趣相投”麵前簡直感性得不堪一擊。

有的人初次謀麵,就像極了認識多年的老朋友,有的人隻是相處幾個瞬間,卻足以更新你從前對於“愛情”的理解。

曾經和朋友討論過—傑西和塞林沒有在六個月後按計劃再見,這是否是一種遺憾?

我說,那得看怎麽界定這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了:如果稱之為愛情,我覺得是遺憾的,但如果稱之為友情,我覺得反而顯得更加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