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灘。
晚風。
黃昏。
小屋。
陳風盤坐在庇護所前,手中拿著一根小樹枝來回搖晃著。
在他的身旁,熬煮著三鮮湯的鐵鍋冒著熱騰騰的水汽,水泡從鍋底漂浮到表麵破開,噗噗作響。
吳雪兒坐在身後的庇護所內,她抱著自己的雙膝埋著腦袋靜靜的盯著陳風背影。
離剛才發生的事情已經過去了半個小時,可她的臉頰上依然能瞧見一縷若隱若現的紅暈。
沉默良久,吳雪兒低聲道:“剛才的事情麻煩你了。”
陳風將切好的裏脊肉放入鍋中,語氣平淡道:“沒事,但以後別這麽大驚小怪的。
節目組哪怕拍到了隱私畫麵也不會公開的,合同裏麵有詳細的問責條款。”
全天候,多角度無時無刻拍攝必然會帶來一些藝人們個人隱私上的麻煩。
為了保護藝人的權益,在擬定合同前都會反複確認其中的問責條款。
但吳雪兒卻搖了搖頭道,“我不相信他們。”
陳風回過頭疑惑地看著她,皺了皺眉這才想起了什麽。
記憶中兩年前曾經有一個國內爆火的女團就是因為公司陰陽合同的問題導致團員走的走鬧嘣的鬧嘣。
最後如日中天的團體分崩離析。
如果自己沒有記錯的話,這個女團好像就是吳雪兒所在的偶像團體。
華國偶像團體的發展本就落後於國外,能夠爆出這麽一個女團來不容易。
可最後卻因為合同問題導致悲劇發生的確讓人心寒。
不過奇怪的是,被公司背刺成了這樣吳雪兒還沒有離開。
恐怕,也是因為合同的問題吧。
藝人就是這樣。
看上去自由風光的人生,卻被無數張紙質合同囚禁住了。
有時候,你不能選擇唱自己喜歡的歌,表演自己喜歡的舞蹈,甚至不能好好做自己。
陳風移開視線不再搭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