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

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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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隻有三個人知道這張牛皮紙的結婚證是假的。

那天靳子領著小妹走進萬壽路婚姻登記室,老戰友林香竹撲上來抱住她說,她一直想去找靳子的,今天正想著呢就來了,真是喜出望外喲。原來她解放後從部隊轉業就分到了街道辦事處,這裏工作太耗人了,上了班就得在辦公室候著,想出去辦個事都不行。尤其是糧食定量低,一個月二十七斤半,聽說工廠最低定量也在三十斤,她想托靳子把她調進長安繼續為首長管保健。靳子避開話題說:

今天我來是有事找你幫忙,想辦法給忽大年妹妹辦張結婚證吧?林香竹一聽滿口應承:這有什麽難的,我就是幹這事的。她見忽小月一個人遠遠站著,以為男的在外當兵請不來假,這類事經常發生的。

靳子拉過她小聲說:這門親事忽大年就看不上,可他妹妹偏要結,結就結吧,結婚證的日期還要往前提上半個月。林香竹很內行地問:是不是懷上了,結婚證由我寫,怎麽寫都行。靳子搖頭說:你隻給她寫一張,過了這段時間就給你退回來。林香竹納悶:結婚證哪有領了退回來的,要是過不成了,就得辦離婚,可我隻管開結婚證,辦離婚證不在我手上。靳子就勢提醒她:那你就開張假的唄。

林香竹不明白要張假結婚證有啥用,但她知道部隊的規矩,首長的事絕對不能打聽,那是絕對犯忌諱的,知道多的人最後肯定會倒黴。她想了想,從抽屜翻出一張作廢的結婚證說:這張證也是一位軍屬來登記,寫到一半又反悔不辦了,正好給你們用。她熟練地用刀片刮去名字,再寫上忽小月和連福的名字,然後遞給靳子說:我不管你們幹啥用,這一本跟真的沒兩樣,就是沒有存根底子。

忽小月心煩意亂地站在房外沒有說話,她對能否辦妥結婚證沒有思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