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行動之破局者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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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忠現在就像是一個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隻希望能用揭發檢舉劉海彬換來自己的一線生機。

當葉涵和省紀委監委、省高級法院的一行人出現在韓忠麵前時,坐在椅子裏的他,顧不上手銬腳鐐的牽絆,猛地站起身來,又“撲通”一下跪在地上,語無倫次地嚷嚷著:“隻要我能減刑,哪怕是死緩也行!劉海彬那小子不地道,他太黑了!拿了我三百萬,還有一塊江詩丹頓表,可什麽事情也沒給我辦……”

他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身邊的警察拉起來,又重重地按回到椅子裏。

葉涵端坐好,鋪開紙筆,緩慢而清晰地說:“能不能減刑,主要是要看你的舉報是否屬實,以及有多大的價值。”

韓忠定了定神,緩慢地說:“絕對有價值!絕對有價值!我以前做假藥生意,賺了點昧心黑錢,知道自己幹的是犯法的事,這種生意是不可能長期做下去的,積累了一定資金後,就想轉行做些正當合法的生意。我發現做房地產不錯,就注冊了一家小房地產公司。因為公司剛成立,資金有限不說,我也沒有能力拿到政府招拍掛的土地,就托朋友打聽,看哪家公司有自己消化不了的地塊。後來朋友告訴我,濱海市城西原化工廠有一塊幾十畝的地塊,土地的使用權歸路橋集團,但路橋集團當時正忙於另外幾個樓盤,這塊地已經荒了三年了,再不開發,政府就要把這塊地重新掛牌出售。於是我就托人介紹,認識了路橋集團的副總劉海彬。我把劉海彬請到濱海大酒店,酒足飯飽後,表達了我想跟路橋集團聯合開發這塊地的意思。劉海彬也不客氣,開口就問我要三百萬現金。”

說到這裏,韓忠歎了一口氣,他看了一眼葉涵,見葉涵一言不發就繼續說:“劉海彬說那三百萬就算是聯合開發土地的保證金,讓我回去繼續籌集後續的資金。沒想到後期的錢還沒湊齊,假藥的案子就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