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行動之破局者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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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後,孫福祥在河南安陽落網。

潛逃了四年的孫福祥,自作聰明地以為不會再有什麽危險,最終耐不住寂寞,偷拿了哥哥的身份證,跑到煙台去會見女網友。當孫福祥和女網友到賓館前台登記住宿時,賓館的服務員感覺此人的相貌,似乎與網上通緝的某在逃犯特別相像,於是迅速打開旅館業信息係統網站,赫然看到一則公安部A 級通緝令:孫福祥,身高175cm 左右,體態偏瘦,出逃時頭發較亂,蓄須,上身著咖啡色皮夾克衫,腳穿棕色皮鞋。

服務員仔細看了看通緝令上的照片,又抬頭看了看眼前的這個男人,不動聲色地給他們辦理好住宿登記,等孫福祥和女孩上樓後,馬上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趕到後,服務員立刻帶警察乘坐電梯來到五樓503 房間門口。打開房門後,卻不見孫福祥,隻有一名穿了件粉色吊帶睡裙的年輕女孩坐在**。

女孩看到警察很吃驚,慌忙抓過一件外衣披到了身上。警察把門關上後對女孩說:“把身份證拿出來。”

女孩趕忙拿起沙發上的皮包,從裏麵拿出身份證遞給警察。

“陳欣。多大了?”警察看著身份證說。

“二十四歲。”女孩不敢看警察。

“幹什麽工作的?”警察問。

“學生。”女孩說。

“和你一起的那個男的呢?上哪裏去了?”警察問。

“他出去買煙去了。”女孩怯怯地說。

“他叫什麽名字?是哪裏人?”警察問。

“張宇。漯河市的。”女孩說。

“他是你男朋友嗎?”警察問。

“他,他,他是我網友。”女孩說。

“網友?你們以前見過麵嗎?”警察問。

女孩搖了搖頭。

見再也問不出什麽,警察在房間布下埋伏,大約過了十幾分鍾,孫福祥回來了。他剛邁進門,就被等候的警察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