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察官之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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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市公安局看守所會見室裏,丁一楠對林慧英說:“由於你和你的家屬沒有能力聘請律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指派我擔任你的辯護律師。你有意見嗎?”

林慧英看了一眼丁一楠:“對不起,我不叫林慧英,我叫朱秀萍。我朱秀萍同意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指派,而不是林慧英。”

丁一楠微微笑了一下:“好吧……我看了一下你的卷宗,發現你的戶口是1999 年辦理身份證時才遷移到山東省東明縣的。在此之前,你一直是流動人口,沒有戶口。你能告訴我,你的戶口原來在哪兒嗎?

林慧英平靜地回答:“我們家是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牙克石市郊區的,具體是哪個鄉我也記不清楚了。小的時候,父母帶我出來討飯,一直在山東省流浪,父母死後,我就嫁給了東明縣的韓大栓。1999 年的時候,我才落戶到山東省東明縣。”

丁一楠:“根據警方的調查,你是濱海市人,於1999 年殺害李天柱一家人後,潛逃至山東省東明縣。你對警方的指控有意見嗎?”

林慧英:“不對,他們說的不對。這是一件錯案,我從來不認識李天柱,更不知道誰是林慧英,現在把這個罪名強加到我身上,我是冤枉的。我希望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糾正這起錯案,宣布我無罪並當庭釋放。”

丁一楠不置可否,說:“我看了一下卷宗,發現公安機關指控22 年前你殺害李天柱一家三口還是有前因的。如果你要求我為你做罪輕辯護,這場訴訟可能會得到滿意答複。如果做無罪辯護,你認為把握大嗎?”

林慧英冷冷又堅定地回答說:“我再次向你強調一下,我叫朱秀萍,不叫林慧英。林慧英殺人的案子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我沒有罪,何來的罪輕罪重?你如果擔任我的辯護律師,就請為我做無罪辯護。我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打贏這場官司,因為,我是冤枉的,我是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