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上鉤:都市情感騙局深度調查

重重絞索,一個可憐的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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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丁大群出租樓後院,一直停著一輛車。這是一輛日產三菱豪華型大吉普。

經過打聽,丁大群得知車主有意出讓此車。此車原價70 萬元,車主稱,誰能給到55 萬元他就賣。

這讓丁大群對此事打起了主意。一是這的確是一個撿到大便宜的事;二是他剛剛得到一個信息,說河北省清河縣有一個信用社可以用車作抵押辦理貸款。

他心裏的小九九是:把70 萬的車押給信用社,貸60 萬元的款應當不成問題,這裏外裏還賺5 萬。更重要的是:可以又一次以此作為向遲晴要錢的由頭,使自己手頭寬裕起來。

丁大群將此事說給遲晴,遲晴沒有答應。問他:“這之前,為付房租45萬元,我辦了。你明確表示,是最後一次!對不對?”

“對,俺是這麽說的。”丁大群又說,“俺可有言在先,租這房的年租金是130 萬元,可你才給了45 萬,這45 萬全交了房費,俺手裏沒錢。俺沒有活動資金怎麽搞經營?俺說是最後一次,沒錯。但是你給的錢離130 萬還差老鼻子呢!”

一席話把遲晴噎得無言以對,她憋了一肚子的委屈和悔恨,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丁大群解釋說:“何況,俺這麽做也是為了把錢賺回來,好早一點為你解困,是不?更何況,買這車可以撿一個大便宜,還能用這車貸出60 萬來。”

遲晴隻是默默地聽著。

丁大群又解釋道:“等把60 萬貸出來之後,俺照樣把車開回來,等於沒有任何損失。”這種解釋分明是在說謊了。

不論遲晴如何地不情願,最終仍然妥協了、就範了,乖乖地聽任丁大群的安排——又一次將54 萬元車款從雜誌社的賬上劃出來,交給了丁大群。

丁大群把車買到手,馬上開到河北省清河縣的信用社,他提出貸款60 萬,對方說:“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