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上鉤:都市情感騙局深度調查

感情騙子,將清純女孩的初戀演繹成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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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受害者,柳眉、方麗身上體現出來的是追求浪漫,比較癡情。這種美好的品質本不是過錯,但是容易被蒙蔽雙眼。

2004 年6 月23 日,廣東無業人員劉立峰因涉嫌詐騙罪被北京海澱區檢察院批捕。該案以案犯劉立峰編織愛情的陷阱,騙取女性的錢財,最後將淪為階下囚而收場。而作為受害者的餘潔也為自己的輕率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2004 年6 月15 日,在北京市海澱區某派出所,被害人餘潔向警方舉報了自己被騙的經過:

去年12 月17 日,我通過一個熟人認識了廣東人劉立峰。當時他說叫劉峰,是來北京發展業務的。認識後的第二天,我陪劉立峰逛天安門廣場、故宮、北海,吃飯的時候,劉立峰說他剛到北京,還沒找到工作,先讓我幫他買幾身衣服,等他找到工作賺了錢再還給我。我想了想,覺得他挺可憐的,就同意了。然後去了他住的地方。他問我是否願意與他交朋友。因我看到他外表非常老實忠厚,便同意可以相處下去,彼此了解後再說。就在那天我們確定了朋友關係。

12 月22 日,劉立峰再次約我到新街口逛街,他說自己在朝陽區朝陽體育館附近找到了工作,需要馬上租房子住,他剛到北京而且找到工作時間也不長,所以身上沒有足夠的錢交房租,現在隻能住旅館,他向我借4000 元交房租。因見他非常可憐,第二天我便從家中拿了錢交給他。但在12 月24 日早晨他給我打電話時說,錢被小偷偷走了,現在又沒錢租房子了。聽這話,我沒有懷疑,趕緊找到我的同學又替他籌借了3000 元。

今年1 月初,劉立峰對我說因工作需要,必須買一部手機,否則工作將不能繼續幹下去,而且因他工作的發廊生意不佳,暫時發不了工資。鑒於這種情況,1 月25 日和27 日我分別向自己的兩個朋友借了7500 元,在28 日為他買了一部諾基亞最新款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