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蠶往事第一季(1-4)

第五章 號子裏和九字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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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不知道情況,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就問他們,為首的馬警官說9月4日晚在青蒙鄉又發生了一起碎屍案,這次案件的事發地點在青山界前庭崖子下(也就是我小叔駐守的那個守林屋附近),縣刑警隊經過排查,發現我當天就在前庭崖子,而且根據口供,說我在當天,從晚上9點鍾一直到淩晨4點,一直都不在守林屋裏,而碎屍案正好發生在那段時間裏,所以我有很大的殺人嫌疑。

我當時就愣了,怎麽會有這麽巧的事?不對啊,碎屍案不是在那日的前幾天嗎?

我連忙問他,馬警官神情嚴肅地說:“這是一場連環碎屍案,所以影響極其惡劣。”

他出示了傳訊單,問我能不能自己走。

我說可以,於是強忍虛弱下了床,我父親過來扶我,門外的一輛警車停著,許多閑漢婆娘小娃崽在看熱鬧,指指點點地說些什麽。帶人過來的那個鎮派出所的民警在趕人,而我則被押上了警車後座。我母親哭著跟帶隊的馬警官說著什麽,那廝隻是說“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的屁話。

我父親拉著母親,手腳都在顫抖,有壓抑不住的悲痛。

我拍拍車窗,笑著對我父母說道:“不要擔心,我真沒犯事,去去就回來,不要擔心。”車開始發動了,車身在顫動,他們沒有給我上手銬,但是這車汽油味很大,我直犯惡心,身體又還沒有恢複,於是就昏昏沉沉睡過去。

整件事情我一直到了提審的時候,才搞清楚:原來那天夜裏,在離我蹲守矮騾子兩百米的山坡腳下發生了一起殺人碎屍案,死者是色蓋村的一個小夥子,才二十來歲,出外打工回家,說去鄰村找老埂(結拜兄弟)喝酒,結果一晚上沒回家。第二天家裏人打電話去他老埂家說人喝完酒,已經回去了的——於是報了案,正好碰到林業局求助派出所幫忙尋找李德財,於是在一個山腳窪子裏找到了被碎成十幾塊的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