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道事(1-4)

第十二章 如若有緣江湖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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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飛逝,歲月如梭,不知不覺,又是一年春華成秋碧。

我本以為自己在這五姑娘山上待不了多久,沒想到匆匆三年就過去,時間真的很奇怪,你不想它,它便匆匆如流水。三年的時光過去,我的個子也長高了許多,再也不是當初的那個小不點,小白狐狸的傷早就好了,出落得一身炫目的光滑皮毛,至於胖妞這隻小瘦猴子也終於能夠名副其實了,因為它在這三年時間裏不知道吃了多少鳥蛋和小蟲,營養好得肚腩都要出來了。

五姑娘山主峰離龍家嶺不過半天的路程,抬抬腳就到了,然而我這三年寒暑,卻沒有回過一次家,也沒有見過我爹娘和我姐一麵。

青衣老道說我是個妨人的命,最好不要回家,免得給家裏人帶來災禍——“七尺留外,年不過旬”。所謂七尺,是南北朝的度量,意思就是說一旦我差不多長到一米七的身高,就不能在家裏麵待著了,而後歸家,一年不能待超過十天。這對於從來沒有出過遠門的我來說實在是一件無比煎熬的事情,我想我那又善良又刻板的爹,也想我娘,還想把我從小帶大的姐姐大鳳,可這一切都被青衣老道告訴我的事情給阻隔了。

山鬼老魅聚邪紋,魔頭轉世又一生,我陳二蛋就是這麽一個命,這輩子都要輾轉漂泊,難以安生。

不過好在青衣老道雖然不許我回家,但是也不會阻止我給家人寫信。

我二蛋也上過學,不過沒兩天山外麵就鬧了運動,接著田家壩的小學也停了課,於是我們就成了漫山遍野胡竄的野孩子。眼看就要成睜眼瞎了,結果上山來後卻因禍得福,碰到了一個能夠教我功課的人。這人並非青衣老道,而是神仙府中那個神秘的老鬼,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鬼,但是卻知道它是這山上除了胖妞、小白狐狸之外,對我最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