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最適合殺戮,更何況是我從小最為熟悉的山林。
這一大片的山林,曾經是我和兒時夥伴一起胡混的地方。在那個缺少娛樂的年代,這大片的林子就是我們天然的遊樂場,而如今,它終究還是染上了血色。
禍及家人,我本來就對這種行為有一種超乎尋常的憤怒,而在瞧見過姐夫羅明歌的屍體之後,更是鬱積到了一個頂點。這個時候,我方才發現,或許暴戾才是我的本性。因為在斬落對方頭顱的那一瞬間,我的心中有一種強烈的快感,讓我覺得這方才是人生所追求的真諦。那就是看到仇人在自己麵前失去所有囂張的基礎。
殺!我宛如出籠的猛虎,朝著黑乎乎的林子中快速衝去,很快就在不遠的一處山坳子裏,瞧見了一個匆匆向前的小組。
這小組一共有五人,他們在快速前行,移動的過程中還保持著警戒。從那行動姿勢和隊形來看,算得上是訓練有素,而且有四個人還戴上了先進的夜視儀。
看起來,應該也是來自於野狼的人,如果我所料不錯,這些人估計也都洗過了腦。
洗腦之後的人是問不出什麽東西來的,也就是沒有審問的價值。想到這一點,我毫無顧忌地貼了上去,跟著這些人快速前行。我腳步輕快,行走如飛,這些人根本就沒有意識到有人居然跟在了身邊,一邊走,一邊聊起剛才的戰鬥。
他們交談用的是英語,偶爾還夾雜著日語、韓語和東南亞諸國的話。聽得出來,這些人的人員成分,十分複雜。
我別的不太聽得懂,但是因為工作的關係,多少也能夠用英語進行一些日常交流,能夠從他們隻言片語的對話中,聽到有限的信息。原來他們本來是想要將目標抓住然後帶回去,結果卻發現居然有人保護目標。
一番激戰,對方怯於他們激烈的火力撤退了,不過那幾個“虧頭”衝上去了,應該還是能夠把任務給執行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