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這天上午,何釗一連接待了兩位報案人。
第一位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子,名叫胡秋華,是春來實業公司總經理胡春華的妹妹。她的姐姐今天剛剛患肝癌死去,但她卻懷疑她的姐姐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人害死的。
“我姐姐一向身體很好,平時連個感冒咳嗽都沒有,這次卻忽然一下子得了肝癌,並且得病不到一個月就死了,實在叫人生疑。這裏麵一定有問題,有人為的原因。”她說。
“那麽,你懷疑誰呢?”何釗問。
“我姐夫曾誌剛。一定是他勾結醫生,害死了我姐姐。”
“你有什麽證據嗎?”
“證據當然沒有。”姑娘有些急了,說,“正因為沒有證據,我才來請求你們幫助的呀。”
“別急別急。”何釗不覺笑了,說,“那你總得說說你這麽懷疑的根據吧。”
“我姐夫曾誌剛比我姐姐小八歲,是看上了姐姐的財產跟姐姐結婚的。結婚以後,姐姐雖然讓他當上了公司的經理,但自己卻一直仍然擔任著總經理的職位,沒有放權。姐姐說春來是她辛辛苦苦一手創建起來的,決不能把公司的生殺大權交給別人。曾誌強表麵上雖然對姐姐百依百順,心裏頭卻垂涎總經理的位置已久,巴不得我姐姐早一點死去,他好接收公司,擔任總經理。”姑娘說。
“這可以算是一個動機。但肝癌這種疾病可不是他要你姐姐得就能得上的呀?”何釗又說。
“當今的科學技術這麽發達,又有什麽做不到的呢?幫幫我吧!去調查一下,隻要查明了真相,即使最後的結果證明我的懷疑錯了,我姐姐的死與他無關,我也可以安心了。”姑娘哀求說。
“好吧,”何釗沉默了良久,終於點頭說,“我們抽空去醫院一趟。
不過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你姐姐很有可能是正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