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心者

第二十章 生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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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段家興留在受害人銀行卡上的指紋和在他家裏發現的受害人的手機外,沒有其他直接的證據證明受害人袁桂蘭是犯罪嫌疑人段家興殺害的了?”

周昊宇的聲音把還沉浸在回憶當中的眾人拉回了會議 室。

吳向東低著頭,半晌不 語。

“我們上次將他抓捕歸案,並沒有從他口中拿到他的口供,也沒有直接的證據便將案件呈送給了檢察院,現在檢察院發回案卷,讓我們補充證據。沒有認真核查證據就呈報,這是我的失職,接下來我會再審段家興。”周昊宇把所有的案卷摞了起來,站起身來說道。

對於段家興的審訊沒有什麽新的收獲,據他交代,那天晚上他在街前的小店裏,和幾個朋友喝了幾杯紮啤,吃了些燒烤,看到天陰得越來越厚,馬上就要下雨了,便穿過案發現場附近的巷子回家。因為他們剛把偷來的車改裝後賣了出去,每個人分到了一筆小錢,心裏高興,加上喝了點酒,便一邊哼著小曲一邊向家走去。走到巷子裏的時候,一道閃電劃過,他看到了丟在地上的一個女士手包和一把雨傘,他以為是某個騎電動車的人不小心把東西掉在這裏了,看到附近沒有人,便撿起手提包迅速離開了巷子,並把手提包裏的現金和手機拿走,其餘的東西就近丟進了垃圾 筒。

第二天,他剛起床,便聽到外麵有人敲門,從貓眼裏看到外麵幾個男人,他認出其中一個是警察,以為是自己偷車的事被發現了,就從衛生間的窗戶爬了出來,躲過了肖楠他 們。

肖楠走後,他才聽家裏人說警察從他家拿走了他抽屜裏的一部手機,又聽母親說,前麵巷子裏發生了殺人案,警察正在找殺人犯。段家興心中暗暗叫苦,因為偷車的事,他也不敢去公安局說明情況,便從家裏拿了點錢就想去外地躲一躲,誰知警方的動作很快,車站、碼頭、機場都布置了人,並且發了通緝令,這樣段家興就被困在了海 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