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探案集

怪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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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曆七月十五日下午一點鍾,李飛剛要出去,忽然接到了一封奇怪的函件,那信上寫的是:

李飛先生鑒:

仆與先生,素不相識,今貿然致書於先生,亦自知其冒昧,幸先生之勿罪也。

仆聞先生以“中國福爾摩斯”自居,年來屢破奇案,嘖嘖人口。然既有福爾摩斯,即不可無大盜如亞森·羅平[1]者,為之點綴。仆誠不敏,竊有誌為“中國之亞森·羅平”。江氏盜案,即仆小試其技之一端。

今江氏以此案屬之先生,可慶得人,乃先生於偵緝之初,即歸罪於江氏之女傭,妄相揣測,不究事實,抑何可笑乃爾!要知女傭語言不符,固屬確情,然彼實無罪。盜物者我也!

先生而固欲為“中國之福爾摩斯”,即當竭智盡慮,與仆周旋。若徒顢頇[2]含糊,罪及無辜,則彼警局鷹犬之包探,亦複優為之,何必先生?先生休矣!

今限先生於三日之內,揭破此案,不則先生盛名,當與江氏之飾物而俱逝!“中國福爾摩斯”之頭銜,不複能屬之先生矣!幸先生圖之。

中國亞森·羅平 上

李飛讀完這一封似譏似諷的怪函件,心中覺得非常詫異,暗想江氏這一件盜案,昨夜差不多已經查得很明白了,那個女傭金嫂,的確是一個很重要的嫌疑犯,種種疑竇甚多,決不能說是冤屈了她。

但是這一封怪信,卻又是怎樣寄來的呢?難道說是她的同黨,有意寄這麽一封奇怪的函件來,意欲淆惑我探訪的心思嗎?

他後來一想,覺得又不對。這一封信,文理很清通,字跡也很端正,而且此人能知道福爾摩斯和亞森·羅平的故事,一定是個愛看小說的人。這案倘然是金嫂所做,那麽她的同黨裏,未必有這樣一個人才。如此推想,難道金嫂果然是冤枉的嗎?

李飛手裏捏著那封信,腦海中疑雲層層,一時推撥不開。他把這封信又細細地研究了一回,見那信封信箋,都是洋紙做的。信是用毛筆蘸著藍墨水所寫,信麵的旁邊,隻署著“名內具”三個字。看他的字跡,是學那何道州[3]的一派,但是筆致十分倔強,好像恐怕人家認出筆跡,故意做成這個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