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程文與李維交好,不出任何人意 外。
兩人都是職業女性加文藝青年——辦公桌上都放著一排鐵藝小盆栽,下午茶時間,都喜歡捧一杯咖啡,讀一本小清新散 文。
程文比李維晚來公司半 年。
其實她們是同校,但李維高兩級,學中 文。
程文呢?畢業後兜兜轉轉,學考古的她不斷試錯,試哪行更適合她,最後試進這家廣告公 司。
兩人的友誼始於一次出 差。
在這之前,程文剛從一家流水線生產選秀藝人的明星經紀公司離職。舉辦活動、協調現場是她的強項,而李維的文案強,凡紙上出現的,是文字的,無論形式、載體,莫不讓她完美展現自身才華。因此,由她倆搭配完成一場落地宣傳,在老板眼中簡直是神搭 檔。
這天,看場地、聯絡各方、溝通流 程。
待程文小本子上密密麻麻寫著的事項全部畫上鉤,她回到酒店,見李維正對著電腦工作,便打個招呼,癱在沙發上。醒來,她發現身上蓋著薄被,臨近的茶幾上放著一杯冷 飲。
夜武漢,燈火燦 爛。
李維伸個懶腰,合上筆記本,程文在一旁都快將酒店配備的關於武漢自助遊的書翻爛了。她興致勃勃地指著其中的一頁,表示想去那兒、還想去那兒。李維興致更盛,喊著:“同去!同去!”梳洗罷,她們不約而同地換上小黑裙,走在街頭像煞孿生 兒。
高腳杯搖,猩紅色酒液 **。
她們談起過去,母校、各自係中的知名人物,及其 他。
其實,程文和李維就是知名人物,比如李維提起她曾經的網名“麗爾莫斯”,程文驚呼:“原來是你。你是桃花社社長。”——桃花社是該校馳名全國的文學社團,正是由麗爾莫斯創建。李維擺擺手:“俱往 矣。”
至於程文,就更“係喻班曉”了。早在大學時,她的組織能力就得以展現——她曾做過學生會主席,李維重複了程文的話,“原來是你”,她知道這個學妹,現在終於對上號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