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像人

第七章 三十五年前的滅門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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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專門寫懸疑和偵探小說的,因此,我對世界各地發生過的大案要案,可以說是如數家珍。內蒙古“七一九”滅門案,發生在一九八二年夏天,是赤峰下麵的一個小村子裏的事情。那個小村子村支書的兒子是一個地痞無賴,欺負了同村的一個小媳婦。受害家庭上告無果,反而被村支書利用手裏的權力,誣陷小媳婦生活作風有問題,主動勾引他兒子。小媳婦不堪羞辱,數度自殺未果,他丈夫一怒之下,殺了作惡多端的村支書一家,最後被判了死刑,那個小媳婦後來也不知所終。

讓我震驚的是,沒有想到,我的身世竟然和當年這宗轟動全國的刑事案有關,而我的父親,就是這起案件的主犯,也就是說,我是一個殺人犯的兒子。

老人說道:“我很早就離開了家,所以直到出事以後很久,我才知道這個消息。你爸爸被判死刑以後,你媽媽就抱著你找到了我,她把你放在我這兒以後,就偷偷離開了。我找了她很長時間,也沒有找到,直到後來,警察在內蒙古的巴達格爾湖找到了你媽媽的屍首,那個湖……是你爸爸媽媽結婚旅行去過的地方,他們兩個,就是在那個地方,有了你的……”

老人說到這裏,已是泣不成聲。我已經完全明白了,當年我爸被槍斃之後,我媽找到我麵前的這個老人,也就是我的親舅舅,把我托付給他,然後就去了她和我爸一起去過的那個結婚度蜜月的地方,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聽完我父母的故事,我悲憤交加。我沒有想到,我的身世竟然這麽悲慘。

我問道:“那你為什麽會把我扔到孤兒院?”

老人歎了口氣,說道:“孩子,是我對不起你。我當時很窮,一個單身漢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又要出去賺錢,又要養活你、照顧你,我那時候根本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