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盜的遺產

解說 是劇賊羅蘋還是俠盜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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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王寅

我感覺到現代的社會實在太卑劣太齷齪,許多弱者忍著社會的種種壓迫,竟有不能立足之勢,我想在這種不平的情形之下,倘然能挑出幾個盜而俠的人物來,時時用出奇的手段去警戒那些不良的社會組織者,那麽社會上倒能放些新的色彩也未可知咧。

—— 孫了紅

俠盜在中國的接受與傳承

現在我們都已經知道,中國偵探小說的創作自晚清始,即二十世紀之初,可以說起點並不算晚。南風亭長於《圖畫日報》連載《羅師福》時,福爾摩斯之父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剛完成《布魯斯— 帕廷頓計劃》不久。同年,日本周刊雜誌奠基者《Sunday》(サンデー)雜誌在第六期刊登了一篇翻案改編作品,名為《巴黎偵探奇案——小偷的小偷》(巴裏探偵奇譚·泥棒の泥棒),該小說在日本首次介紹了法國偵探小說家莫裏斯·勒布朗(Maurice Marie émile Leblanc)筆下的亞森·羅賓(Arsène Lupin)。

根據樽本照雄先生與郭延禮先生的考證,羅賓在中國的初次亮相,可能是在《小說時報》一九一二年第十五期上,由楊心一翻譯的《福爾摩斯之勁敵》。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羅賓在中國登場盡管比日本要稍晚一些,但在受歡迎程度上,卻略有勝之。為何擁有不合法身份的盜賊在中國卻得到了接受?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先從最初的譯文開始了解。

羅賓的故事譯介到中國,初是以“劇賊”稱之,作為偵探福爾摩斯對手的麵目出現。在文末的評價中,也多是關注羅賓狡猾的伎倆,負麵描寫較多。相比偵探福爾摩斯的合法性,羅賓始終隻是賊,是在正義對立麵的人物。直至一九二二年《紫蘭花片》第四期刊出周瘦鵑所譯的《亞森羅蘋作者之言》時,對其稱呼已變成了“俠盜”。

從“賊”至“盜”的轉變,否定的意味減弱了,文中還強調了羅賓的“道亦有道”,“與尋常殺人越貨之流不可同日而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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