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妍有一筆私房錢。
倒不是偷偷攢起來,而是這些年省下的零花錢,積累到相當數量。
粗略估算,竟然有30多萬。
存到銀行裏賺取利息,每年也能有一小筆收入。
隻不過不太劃算,而且還有被拿去買理財產品的風險。
她身邊就有一個被譽為投資之神的年輕人,該把錢扔進哪裏,理應征詢他的意見。
“你投資星光傳媒吧。”蕭毅看得出,陳妍對娛樂圈的事很感興趣。
明星八卦新聞,總能被她娓娓道來。
誰和誰在傳緋聞。
根本不用專門去搜,隻要問一下陳妍,就能得到準確答案。
女孩子追星的瘋狂程度,遠超常人想象。
她們願意付出所有,購買明星周邊,遠涉千裏,隻為看愛豆一眼。
這樣的付出,很多人都沒法做到。
甚至連明星的家裏人,都沒狂熱粉對他們好。
陳妍不是狂熱的追星族,但是相較於冰冷的手機,更喜歡這個帶著溫度的行業。
蕭毅曾白送韓琳股份。
到了陳妍這裏,不可能附加太多條件。
既然陳妍有30多萬的資金,那就給30%的股份,讓她成為這家公司的小老板。
“這恐怕不合適吧?”陳妍感覺自己寸功未立,卻要從蕭毅這裏分走大量股份,似乎有點不太合適。
盡管兩人的關係曖昧不清,卻有著相當真實的愛戀。
陳妍不希望這段關係中摻雜太多的利益,故意遠離龍耀集團,結果還是被送到了麵前。
沒辦法。
蕭毅的私人時間很少,能夠表達愛的舉動就是給錢。
至於陪伴,實在是有點無能為力。
為了這點股份,陳妍給自己的哥哥打了通電話。
“都承了他這麽多情了,不差這一點。既然蕭老板想給,那就由著他來吧。”陳輝當初獲得的第一筆天使資金,正是由蕭毅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