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對於我來說,就是最後的“第四天”),我終於想出了一個暫且保命的方法——那就是,今天晚上不睡覺,跳過那個“死亡時刻”。雖然我覺得這不是什麽長久之計,但好歹能多活一天算一天吧——我現在除了能想出這種消極對抗的方法,又能怎麽樣呢?
晚飯,我去高級飯店吃了頓豪華大餐,但心情卻是倍感淒涼,那些饕餮美食嚼到嘴裏,似乎也變得索然無味,形同嚼蠟了。之後,我又去超市買了咖啡,做好熬夜的準備。
熬夜這種事情,如果你是在做著愉快而輕鬆的事,比如吃宵夜、打牌或玩遊戲什麽的,那熬夜就不會是一件痛苦的事,而且你還會覺得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就天亮了。可是對於我來說,想想看吧,我在這種時候對玩遊戲、上網、看電影這一類的事怎麽可能還提得起興趣?我純粹是為熬夜而熬夜——這完全是一種對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
咖啡已經喝了三杯,一開始還有點作用,但到了淩晨兩點左右,我覺得任何東西都已經阻擋不了我的睡意了。我坐在電腦桌前,頭像雞啄米似的不斷朝前點,又立刻收回來。我頭腦裏最後一絲負隅頑抗的意識還在提醒著自己——別睡,不能睡。一旦睡著就意味著沒命了。
但模糊的意識中,仿佛又有一個微小的聲音在對我說:就閉上眼五秒鍾吧,隻是讓那已經抬不動的眼皮略微休息一下,這應該沒問題的……
不知什麽時候,我身體突然抽搐了一下,然後猛地醒了過來——老天啊,我這才發現,我居然在不知不覺中睡著了!我驚惶地摸出手機,看了一眼上麵顯示的時間,呆住了——
現在是淩晨5點10分。
什麽,我竟然已經在睡夢中安然無恙地度過了“4點18”這個死亡時刻?
我的頭腦一時反應不過來了——這是怎麽回事?我並沒有做什麽特殊的事啊。按道理,我不是應該跟藍田宇和吳浩軒一樣,在睡夢中被殺死嗎?可我仔細回想了一下,我剛才根本就沒有做夢的感覺!我不明白,那個小男孩的怨靈為什麽單單會對我網開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