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案偵辦組

二、連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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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許大力的講解和打火機點煙的聲音,會議室裏一片沉靜,氣氛顯得有些壓抑。

關鶴鳴始終一個表情、一個坐姿。他的眼神依然讓人看不透,有點兒迷離,但又無形之中帶有很強的震懾力。

“下麵介紹馮木被殺案。”許大力的東北口音顯得越來越濃重,大概一開始他在努力說普通話。

1986年10月30日早上,呼河縣公安局民警馮木及其妻子、兒子被發現慘死在家中。馮木的“五四”式手槍和槍套、子彈被犯罪嫌疑人搶走。他的女兒、女婿住在隔壁院裏,他們的兩輛自行車丟失。

31日晚,警方在火車站附近發現了被犯罪嫌疑人拋棄的馮家丟失的兩輛自行車,其中一輛車的右側車把上顯現出一塊不完整的掌紋痕跡,車把芯上端左側顯現出指紋一枚。經檢驗,排除了死者、家屬、發現人以及有關人員留下痕跡的可能。

在拋車地點,技術人員提取到了一枚水靴足跡。這枚足跡與現場勘查時警方從馮木家中提取到的四枚長為二十七點五厘米的水靴立體足跡大小、起落腳部位以及前掌、腳弓、後跟反映出壓力麵的形狀均相吻合,認定為同一人所留。技術人員將這枚足跡與赫愛成被殺案犯罪嫌疑人拋棄在涵洞過水平台處的膠底農田鞋進行了比對,特征完全吻合,認定為同一人穿過的鞋。

經現場勘查認定,殺人凶器是斧子。經走訪調查,呼河縣有三家賣斧子的,其中一家出售的斧子與現場斧子形成的傷痕大小、長短一致。據店員反映,在案發前兩三天,有人買過兩把斧子。

這顯然也是一起精心策劃、周密實施的特大殺人搶槍案。犯罪嫌疑人翻牆進入院內,從窗戶向室內窺視後,從房門進入。其作案時間推斷為夜裏11點前後,作案目的就是搶槍。

犯罪嫌疑人在此之前搶得的“五一”式手槍,在打鬥中掉落後,因為還有要報複的對象,所以急於搶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