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案偵辦組

二、走出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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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文和潘運英同在子弟學校讀書,兩人關係很好。

1988年,潘運英因持刀搶劫被判刑,1995年刑滿釋放。潘運英出獄時,是黃偉文去接的他。後來,他一直跟著黃偉文幹。歌舞廳著火了,損失慘重,他又跟黃偉文一起包庫房搞冷飲批發。兩個人實在賠得不行就散夥了。1997年,潘運英去浙江打工。

關於這一段經曆,在黃偉文的記憶中十分苦澀。

他說:“那些年,簡直是走了黴運,開個歌舞廳著了火,開個冷飲店還趕上那年氣溫創曆年最低。自己的錢賠光了,借來的錢又還不上……”

黃偉文唉聲歎氣,連連搖頭。

1998年,潘運英沒再去外地打工,跟黃偉文一起到處亂跑。眼看著生計沒有著落,黃偉文決定鋌而走險。他跟潘運英說要做一筆大生意。

“什麽大生意?”

“搶銀行或者珠寶店。”黃偉文的話,讓潘運英吃了一驚。他知道黃偉文膽大敢幹,但沒想到他膽子有這麽大。

於是,兩個人整天圍著銀行和珠寶店轉悠,但他們發現保安人員太多,不太容易成功。

不過,黃偉文沒有輕易放棄,對潘運英說:“咱們得弄把槍。”

當天晚上,兩個人吃夜宵時,發現馬一昆在跟蹤他們。

黃偉文說:“說幹就幹,先弄槍去。”

潘運英建議買一把槍,但是黃偉文說:“馬一昆有槍。他整天別著把破槍到處轉悠。”

潘運英有點兒擔心,沒吭聲兒。

黃偉文說:“沒事兒,他是一個人,咱們是兩個人。再說他個子小,咱們好好練練。”

黃偉文上學的時候就跟馬一昆打過架,馬一昆根本打不過他,所以他很有自信。

黃偉文有一間空房子,一直當倉庫用,兩個人就在那裏搞演練。他們從電影裏學習動作,怎麽站位、怎麽配合、怎麽分工,都演練得很細。此外,他們買了把刀,還買來了人體結構圖對照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