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推理之神:大山誠一郎作品集(全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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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警官們造訪了與岸本徹夫有合約的出版社,想了解他到底在采訪什麽。出版社稱,岸本的文章基本都圍繞醜聞展開。但岸本向來嚴守秘密,連出版社都不知道他在追蹤調查什麽。因此警方認為,他們很難通過這條線查出岸本在勒索的人。

調查顯示,岸本的文字處理機顯示出的那篇文章——《社長在拉斯維加斯一擲千金?一流證券公司的驚人內幕》已經登上了六月的周刊雜誌,岸本的書架上就有這本雜誌。問題是,如果岸本想重新看一看這篇文章,為什麽不看已經出版的周刊雜誌,卻要用文字處理機看呢?早瀨警部在案發現場時已提出過這個問題。

次日早上,搜查本部拿到了司法解剖結果,死亡時間和死因與昨天驗屍官得出的結論完全一致,而且法醫還在警方意料之外的地方找到了房門的鑰匙——被害人的胃裏。

凶手不可能先鎖門再把鑰匙弄進被害人的胃裏,這意味著凶手沒有用那把鑰匙鎖門。莫非這間屋子還有另一把鑰匙?

警方聯係了濱岡小別墅的物業公司,以確認他們是不是給了被害人兩把鑰匙,因為公寓一般都會為房客配備兩把鑰匙。誰知物業公司表示,他們起初的確給了被害人兩把鑰匙,但被害人說一把就夠用了,把另一把還給了物業公司。

警方追問,房客有沒有可能自己多配一把?物業公司的回答是否定的。房門的鑰匙非常特殊,隻有原廠才能製作出備用鑰匙。要是房客把鑰匙弄丟了,物業公司會直接聯係廠商定做鑰匙,廠商接到訂單後則會留下記錄。然而,廠商那邊並沒有一〇三號房的訂單記錄。

換言之,房門並不是用鑰匙鎖的。凶手轉動了室內那一側的門把手上的旋鈕。因此,凶手應該是從窗戶逃跑的。問題是,警方發現屍體時,每一扇窗戶都鎖得好好的,而且人走到窗外,關窗後,就碰不到窗框上的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