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計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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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卡車上下來的司機看到車頭已經撞爛了的小轎車,不知所措地抱著頭一屁股坐到馬路上。

“連續開了十個多小時的車,迷迷糊糊的,等我意識到時……”大卡車司機小聲嘟囔著。

五分鍾後,救護車到達現場,經確認,那個男人已經死亡,所以救護車隻能原路返回。現在隻能等待五日市署的交通警備課到達,進行交接。

不一會兒,交通警備課的6名搜查員趕到了現場。寺田聰走向前,自報姓名,並告訴他們自己是目擊者。交通警備課的搜查員們得知寺田聰是警察時,不約而同地浮現出放心的神情,大概是覺得錄目擊證詞比較容易吧。其中一位三十多歲的搜查員,也是他們裏麵最年長的一位,自稱是近藤巡查部長後,便問道:

“請問你是哪個單位的?”

“我是三鷹市犯罪資料館的。”

在近藤巡查部長的眼中,浮現出了好奇、憐憫和不屑等百感交集的複雜色彩。寺田聰對這種反應早已司空見慣。

“今天是在執行公務嗎?”

“不,沒有執行任務。我開車出來純粹是兜兜風,突然看到前麵的小轎車跟疲勞駕駛的大卡車撞上了。”

寺田聰把剛才的所見所聞全都告訴了近藤。近藤聽完後,露出了困惑的神情。

“二十五年前的交換殺人……是不是頭部遭到撞擊所產生的妄想。”

“如果是妄想的話,未免內容也太具體了吧。我覺得他說的是真話。”

“不過,就算是真的,也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

根據2004年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殺人罪的公訴時效由原先的十五年延長到二十五年,而2010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時直接廢除了殺人罪的公訴時效。但是,如果交換殺人案發生在二十五年前,也就是1988年,那麽根據2004年修正前的刑事訴訟法,這起案件的公訴時效到2003年截止,所以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