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這本書的感覺如何,我並不知道。我隻知道寫出這本書的感覺如何。
1992年我移居美國。那時,某些想法就在我頭腦中出現了。雖然我覺得這些彼此之間沒有關係的想法很重要,但在當時看來它們卻毫無關聯:兩個男人在飛機上相遇;冰麵上的一輛車;有重要意義的硬幣戲法。更重要的是,盡管我現在居住在美國這個怪異的巨大國家,但我對它並不了解。不過,我想要了解它。更重要的是,我想要描述它。
後來,在某次停留冰島時,我作為遊客參加了“雷夫?埃裏克森[1]探索之旅”,這令我所有的想法都融合在了一起。我給我的經紀人和編輯寫了一封信,解釋這本書將是什麽內容。我在信紙頂端寫下《美國眾神》這個書名,確信自己還可以想出更好的書名。
幾周後,我的編輯寄給我一張封麵的設計圖。封麵上有一條道路,還有擊穿天空的閃電,頂部寫著書名“美國眾神”。這看起來恰恰就是我計劃要寫的書的封麵。
我發現,書寫出之前就有了封麵,令人既氣惱又高興。我把封麵設計圖貼在牆上,凝視著它,感覺自己受到了威脅,想出一個新書名的所有想法全都不翼而飛了。這就是書的封麵,就是這本書應該的樣子。
現在,我必須要寫出這本書了。
從芝加哥到聖地亞哥的火車旅行中,我寫完了第一章。我繼續一邊旅行,一邊寫作。我沿著鄉村小路開車從明尼阿波裏斯到佛羅裏達,按照我覺得影子在書裏應該走的路線前進。我寫作的時候,有時候思路會卡住,這時我就開始四處遊**。我在密西根上半島吃過南瓜餡餅,在開羅市吃過油炸玉米餅。我約束自己,不寫任何我沒親身經過的地方。
我在各種不同的地方寫作這本書——佛羅裏達州的大宅、威斯康星州的湖畔小屋,還有拉斯維加斯的旅館房間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