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斯先生在他的皮麵筆記本上寫道,要了解美國的曆史,你必須知道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美國曆史是虛構的,是用炭筆畫出來的簡筆畫,專門給小孩子,或者容易厭煩的人看的。因為,美國曆史的絕大部分都是未經檢驗、未經想象和未經思考過的,隻是真實事物的表象,但不是真實事物的本身。作為虛構,它還是不錯的,他繼續寫道,停了一下,把筆尖伸進墨水瓶沾滿墨水,順便理清自己的思路,這個虛構的曆史說,美國是由朝聖者們所建造的,他們希望並且相信,在這裏可以尋找到自由。他們來到美國,遷移到各地,生下後代,填滿空曠的土地。
事實上,美國殖民地是被當作傾倒社會渣滓的垃圾場和逃脫死刑的地方而存在的,是一塊被遺忘的土地。在那個年代裏,在倫敦,你可能隻因為偷了十二便士,就被吊死在泰伯恩行刑場的絞刑架上。在這種情況下,美國流放地就成為了仁慈的象征,成為人生的第二次機會。但是,相較條件惡劣的流放,有些人覺得還不如從絞刑架往下一跳、雙腳在空中來回亂蹬,直到蹬不動為止更容易一些。所謂流放,可能是五年,十年,甚至是一輩子。全由判決決定。
你被賣給一個船長,搭乘他的船(船艙擠得像奴隸船),然後就來到了美國殖民地,或者西印度群島。下了船,船長就會把你當作契約仆人賣掉,你將用勞動來償付買主付出的價格,直到契約期滿為止。但這樣,你至少不用在某個英國的監獄裏等著被吊死(那時候,監獄隻是暫時關押犯人的地方,不是服刑的地方。你在監獄裏蹲著,直到獲釋、被流放,或者被吊死)。契約期滿後,你就可以重獲自由,開始自己的新生活。你還可以賄賂船長,在你流放期滿之前就把你偷偷運回英國。有人就這樣做過。但是,隻要有人發現你私自從流放地返回,比如說舊日的死對頭,或者有宿怨的老朋友,看見你並且告發你,你就會毫不猶豫地被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