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過得真叫一個苦,明蓁到此時才真正體會到“貧困”的含義。但她卻一點兒都不覺得苦,或者說,她沒有意識到自己竟然能吃下這樣的苦。吃得好,睡得香,二姨娘再也無法進入到她的夢裏攪擾她了,因為她已經不再在意二姨娘了。
明蓁方知,苦是一種很主觀的感覺。從前錦衣玉食,但心中的那一分蝕骨之苦,無人知曉,所以折磨別人也折磨自己。但因為芳菲和曾小四,劈開了她從前團花簇錦卻渾渾噩噩的混沌,她忽然有了人生的動力,找到了活著的意義。
忙了一天,到了家裏,人累得往**一攤,呼呼大睡,不問世事。難怪尋常人所思所想,也不過就是老婆孩子熱炕頭,這樣觸手可及的東西,或許才是真的幸福。
明蓁在碼頭上幹活,開始是賣苦力,後來覺得大可不必這樣辛苦自己。她識字,工友裏有誰要讀信寫信什麽的,明蓁都會主動幫忙,為自己攢了不少人緣。她自然不會告訴別人,她是家道中落的官家小姐。隻說是死了親娘,不想被後媽發賣,才逃出家門自己討生活的,這樣又博取了不少同情。
雖然也有背後嘀咕她的,還有人見她是個女子起了歪心思的。明蓁知道,身在虎狼環伺的境況,不是要一舉消滅所有不懷好意的目光,而是抓住一個往死裏拚,讓所有人都看到,招惹到她的下場。雖然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明蓁也毫不在乎。果然她那股不要命的瘋勁兒,別人也怕。大家都是來混飯吃的,誰也不想惹什麽麻煩事,丟了小命。
這樣做扛工並不是長久之計,明蓁細心觀察了一陣子,便開始有意識同工頭套近乎。那工頭老鄧四十來歲,雖然整日裏粗聲粗氣,罵這個、踢那個,倒也沒什麽壞心。老鄧雖然在碼頭混了許久,但明蓁發現他也就識得幾個大字,便抓住機會主動幫他寫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