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季

找 爸 爸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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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市巴東縣高陵鎮斑竹村,一共十五個字,農迎春把它們記到腦子裏、寫在筆記本裏、寫小紙條藏錢包裏,她還是不放心,這陣子吃藥太多,腦子經常突然就空白了,而筆記本有可能被水打濕了,錢包有可能被偷了,沒有一樣是百分百穩妥的。所以,她讓金信和將地址背下來,她時不時抽查一下。有時,金信和不是很配合,他覺得母親老這麽抽查顯然是看輕了他的智商,有時他便不回答。他一不回答農迎春就緊張了,怎麽,你忘了?金信和說,媽,我都上小學了,會記不住這幾個字?農迎春說,記住了就背出來,做人要謙虛。母親那雙深陷如黑洞一般的眼睛看得金信和心裏發慌,他隻得謙虛地把那十五個字又背了一遍。

為了這十五個字,農迎春花了將近兩個星期時間,如果她的生命真像醫生說的隻有三到六個月,那麽這兩個星期太浪費了。在與金有禮生活一年多的時間裏,她從來不關心他的出處,隻是聽他說,他是湖北人。她和金有禮七年沒見過麵了,已經算得上是陌生人。為了把這樣一個陌生人找出來,她用醫院提供的病危證明,小孩的出生證明在民政局備案,等了兩個星期,民政局將查到的金有禮的戶藉等資料提供給她。

農迎春與金有禮在一起的時間一共是十七個月,中間過了一個春節。他們不像其他打工一族,春節候鳥般飛回家去過大年,他們選擇在打工的城市過。農迎不願意回家,是因為她覺得自己沒有家。母親在她三歲的時候,為生男孩拚命吃江湖醫生的藥,不巧碰上個宮外孕,大出血往生了。兩三年後父親帶回另外一個女人,那女人是離過婚的,據說是生不出孩子。女人叫陳錦,樣子不美,身體壯碩,人也不愛言語,不會打扮。農迎春是瞧不上這個她稱作錦姨的女人,但也挑不出錯處。陳錦屋裏屋外收拾得幹幹淨淨,養雞養豬一把好手,沒讓她少吃一頓,更沒給過她半點臉色。可她對陳錦始終是有敵意的,她討厭父親對這女人和她做出一副不偏不倚的樣子。每次父親從外邊做買賣回來,買什麽東西都是雙份,她如果得一條裙子,錦姨也有一件,她如果得一對鞋子,錦姨也有一雙。有一次她過生日,父親給她買了一隻洋氣的提包,她美滋滋立馬背著逛街去了,沒過兩天,她發現錦姨也挎了一隻新提包喜氣洋洋和她爸看電影去了,不用說,提包是父親送的。憑什麽呢?她的生日,她拿的生日禮物,這陳錦憑什麽也拿到了?那次她對父親徹底失望了,自己的親生閨女難道就和個外人沒差別?那樣一個不出眾的女人當個寶似的,鄙視!終於等到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農迎春便要求出去打工,父親不同意,說女孩子好好讀書,少吃虧。她隻得再複讀一年,還是沒考上。她再次提出打工去,父親還是不同意,她又哭又鬧耍了幾天潑,父親一點不為所動,說,鬧也沒用,安心給我讀書,考學,這年紀想出去混世界,除非我死了。父親似乎給自己下了咒,沒多久在外出采購的過程中出車禍,橫死他鄉。農迎春自由了。在父親下葬後不久她隨鎮上的其他姑娘到南寧找事情做,陳錦攔她攔不住,給她配了手機又拿了幾千塊錢,揮淚送別了。走出家門的那一天農迎春想她是不會回這個家的,這個家在父親去世之後就和她沒有半點關係了。